贩卖毒品借他人收款码接收毒资 被告人获刑并处罚金
2024-01-17 10:32: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聂婷
 

  贩卖毒品海洛因,为逃避打击借女友微信收款码接收毒资,男子最终因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件贩卖毒品、洗钱案件,被告人钟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犯洗钱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3年6月9日至6月28日,被告人曾某某先后6次在萍乡市贩卖毒品海洛因给吸毒人员,被告人钟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从其身上搜出16小包疑似毒品白色粉末物,经称重共计0.5克,经鉴定,该16小包均检测出海洛因成分。同时,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被告人钟某某于2023年6月先后三次使用其女朋友的微信收款码,接收贩卖毒品所得资金共计600元,并先后通过商户消费套现的方式转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多次贩卖毒品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钟某某为掩饰、隐瞒其毒品犯罪,利用他人资金账户接收转移毒资,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被告人钟某某系累犯、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钟某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