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出售二手车为由行骗 被告人获刑并处罚金
2024-01-17 11:20:59
 

  中国法院网讯(谭淑芬 甘兆扬)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杨某退赔被害人张某经济损失4.67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为骗取钱财,在某短视频平台内发布二手车销售视频。2022年3月,被害人张某观看杨某发布的短视频后,欲购买其中一辆轿车,双方互加微信后谈妥车辆购买事宜,张某随后向杨某转账支付部分购车款,杨某收到钱款后,以疫情封控等理由拖延车辆交付时间;同年6月,被告人杨某再次向张某推销一台二手车,张某表示了购买意向。因张某的妻子与杨某为同乡关系,张某基于信任,在未实际见到二台二手车的情况下,先后向杨某转账支付购车款共计4.67万元。

  此后,张某多次要求杨某交付两台二手车,杨某一直未予交车并将张某的电话、微信拉黑。2023年5月,被害人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8月,被告人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法院结合被告人杨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等综合评判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服判,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