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扶绥:人民法庭绘就司法为民新“枫”景
2024-03-14 10:19: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鸿亮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法院辖区内共11个乡镇,面积2841平方公里,人口46.11万,下设人民法庭3个。近年来,扶绥县人民法院立足实际,紧扣“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的目标和要求,围绕“一庭一特色品牌”理念,积极开展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辖区内的三个人民法庭即渠黎人民法庭、东门人民法庭、中东人民法庭,先后被命名为“广西示范人民法庭”。

  因地制宜,提升人民法庭便民服务

  三个法庭根据辖区面积广,企业多,流动人口较大,矛盾纠纷复杂的区域特点,坚持线上线下融合,着力打造便民诉讼服务网。

  升级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示范人民法庭的创建标准,加大对人民法庭的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查阅诉讼文书样式、自助立案、跨域立案、诉讼费缴费、线上开庭等服务,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2021年以来,三个法庭网上立案307件,线上开庭206次。

  加大巡回办案力度,由坐堂审案向巡回办案转变,积极推行法官运用“壮话”“白话”办案,实行上门送达、调解、勘验等服务,将庭审现场搬到村屯、果园、景区等,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2021年以来,三个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办案35次。

  因案施策,构建“1+N”解纷模式

  三个法庭立足服务大局,构建“1+N”解纷模式,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1”即人民法庭,“N”即“都老”“扶绥县木业家居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等。

  渠黎法庭借助“都老”贴近乡村生活、熟悉村情民意方面的天然优势,吸纳德高望重、评价最好、最值得信任的退休教师、村干部等“都老”,加入特邀调解员队伍,设立“都老”调解室,邀请“都老”进驻法庭,常态化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东门法庭立足辖区内山圩木业产业园区企业众多、涉林木纠纷案件多的特点,利用扶绥县木业家居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熟悉林木交易行业规则、市场行情等优势,联合成立“民事纠纷联动调解工作室”,集中化解涉林木纠纷案件;

  中东法庭主动融入辖区党委领导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加强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的交流合作,发挥“1+1>2”的协同效应,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如2022年3月4日,张某发在为重庆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过程中,从高处跌落,地面钢筋刺穿了张某发所戴安全帽和头部。事后,双方经过多次磋商,初步达成了的赔偿协议,并持协议到法庭咨询,希望法院确认双方的协议法律效力。承办法官了解事情经过后,将该起纠纷委派给属地司法所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随后法庭向双方出具了司法确认书,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2021年以来,三个法庭通过“1+N”解纷模式化解矛盾纠纷316件。

  因势利导,厚植法治文化土壤

  三个法庭注重法治教育宣传,积极打造特色普法宣传品牌,让辖区内居民群众近距离感受法治文化,在“润物细无声”中领悟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渠黎法庭打造壮美文化园“枫桥经验”实践基地,通过展示枫桥经验发展历程、典型案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让参观群众将“枫桥经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矛盾纠纷诉前化解的自觉性。

  东门法庭打造壮美扶绥法治教育基地,近500米的法治文化长廊涵盖近300个普法知识点,82个普法案例,居民群众通过手机微信扫一扫,便可浏览相关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和观看普法视频,让参观群众体验“沉浸式”普法,不断增强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动自觉。

  中东法庭利用中东镇籍历史名人谢生桦既是扶绥县第一个党员又是崇左地区第一个党组织的创始人这一红色引擎,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以图文并茂的文化长廊、模拟审判法庭等平台,向青少年宣传法律知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祖国的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英雄烈士和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等内容,激励青少年以史为鉴、发愤图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2021年以来,三个法庭组织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乡镇干部、学生、乡村群众等各界人士到基地参观达7000余人次。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