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提质增效 让公平正义直抵人心
2024-04-20 09:48: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孙学诗
 

  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质效、重自律、强队伍”的总体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能动履职,抓牢提质增效,努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基层人民法院扎根社会最前沿,处于化解矛盾纠纷第一线,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建设者、践行者。基层司法的质量和效率是整个司法体系高效优质运转的基础和保障。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人民法院以公正司法促推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更加光荣、责任更加重大,如何落实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要求更加具体、任务更加明确。如何做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让“公正”这个根本要求在基层司法实践中更可及,让“效率”这一人民期盼更可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干实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质效、重自律、强队伍”的总体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能动履职,抓牢提质增效,努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以高质量司法实践推动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司法实践支撑,基层法院要做实提质增效,首先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确保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要强化能动履职,坚决落实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准确把握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在法律框架内把握保护和惩治、宽和严、公正严明司法和善意文明执行之间的辩证关系,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强化政策联动,发挥司法政策作用,强化司法政策运用的政治自觉,敏于对接其他政策,善于通过个案办理传递政策导向,实现司法政策与其他政策协同发力,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践行“如我在诉”,以优质司法服务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人民群众是评价法院工作质效的主体。司法工作质量好不好、效率高不高,必须由人民群众来评价。基层法院要做实提质增效,就必须围绕如何提升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中的获得感、满足感、安全感,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拿出更多看得见、摸得到、可感受、能理解的新招实招。要让矛盾化解更高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因地制宜探索创建具有本地特色的人民调解模式。落实“有信必复”工作,坚持调审执访一体贯通、协调联动,着力提高信访化解质量。深刻理解案件背后的法、理、情,站在尽最大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的高度,着力追求矛盾纠纷化解最佳方案。要让公平正义更可感,牢记民生“小”案关涉“大”政治的道理,认真对待每位当事人的诉求,扎实办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民生案件,着力提升案件办理精度、速度与温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要让司法服务更可及,加强涉民生绿色服务窗口建设,深化“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服务标准,强化数字法院应用,提升数字服务水平,优化诉讼服务流程,不断满足多元司法需求。要让执行成果更显著,持之以恒解决执行难,深化立、审、执协作,加强诉前保全、以保促执等手段综合运用,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加速加力让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从白纸黑字变为真金白银。

  落实审判机制,以审判责任强化案件办理质量。审判机制,不仅关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运行是否符合规律、衔接是否严密、结构是否合理,更直接影响案件审判执行的公平与正义、质量和效率。基层法院要抓实提质增效,就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审判机制,确保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让裁判结果、办案效果更加符合群众和社会期盼。以法官主体为中心,担起“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责任,不断提高公正司法能力,把握公正司法的根基,不断积累、提升、夯实法官最基本的能力素质,抓实抓细释法说理工作,以“如我在诉”做深做实纠纷实质高效化解。以“关键少数”为重点,担起指标体系执行督导责任,尊重司法规律,树立正确政绩观,全面、准确掌握条线、部门审判情况,针对性加强审判指导,严把数据质量关,杜绝数据造假和盲目攀比,确保数据真实、质效真实。依法落实院庭长管理责任,明确“放”与“管”之间的权责界限,厘清明确独任法官、合议庭和审判管理委员会定案权限,压实庭长、审判长、办案法官法定职责,规范审判管理委员会、合议庭成员履职程序,确保案件质量,防范司法风险,统一裁判尺度。落实细化评查标准,将判前阅核与判后评查相结合,明确重点评查案件类型,加强案件办理的过程性评价和结果的质量评查,注重审判流程的常态化、规范性、全过程监管,强化弱项,补齐短板,推动业务素质和审判技能全面提升,确保质量优先、兼顾效率。

  加强审判管理,以审判工作现代化促推“公正与效率”。审判管理作为人民法院业务中枢,是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抓实“公正与效率”的重要抓手。基层法院要抓实提质增效,必须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深化对司法审判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全局思维,践行“大管理观”,破除唯指标论,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精细谋划、精耕细作、精准施策,实现服务与管理有机结合。以指标体系为引领,将指标体系视为评价案件质效的“标准”,反映“公正与效率”的“镜子”,对标对表、立足实际、因地制宜,认真研判评估,精准承接对接,科学制定管理措施,实现司法资源有效整合和司法效能全面提升。以数据会商为抓手,以找准制约审判质量与效率提升难点问题为导向,运用大数据对案件运行态势进行动态监测,周汇总、月通报,将分析报告作为“体检表”,逐项分析数据异常、指标脱离合理区间等情况,深入对照检视,及时发现司法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难题和突出个性问题,精准施策,提高工作调度精准性、科学性、针对性。以绩效考评为导向,坚持审判质效与绩效考评有机统一,将审判管理与岗位目标考核、队伍建设有机结合,把评“案”与考“人”贯通起来,真正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平者让、劣者汰的激励机制,以高质量法院工作队伍促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宝泉岭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