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铸魂担使命,以更高能力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精神解读
2024-05-13 08:43: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姜佩杉
 

  新征程前景光明,但道路不会一帆风顺。增强干部防范化解风险本领——这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明确要求。

  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增强本领,主动防范、精准化解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

  5月7日,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此次研讨班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主题,对政法机关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一重要任务进行了科学分析,指明了行进路径。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重点把握十个方面

  “我们共产党人的忧患意识,就是忧党、忧国、忧民意识,这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

  “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财产安全,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

  ……

  在新时代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

  思想引领实践,为行动提供方向。

  研讨班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同时,结合政法工作实际,研讨班明确了需要重点把握的十个方面——

  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根本保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要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要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坚持把增强忧患意识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责任担当。越是取得成绩的时候,越是要有如履薄冰的谨慎,越是要有居安思危的忧患,绝不能犯战略性、颠覆性错误。必须把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力争不出现重大风险或在出现重大风险时扛得住、过得去。

  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根本方式。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坚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把维护党的执政安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安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首要任务。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落实党中央关于维护政治安全的各项要求,加强有针对性的防范打击,坚决消除一切影响政治安全的隐患。

  坚持把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作为防控风险的重中之重。要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建立定期修法制度。要加大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工作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坚持把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作为治本之策。要坚持抓早抓小,落实矛盾风险排查预警、防范化解、应对处置的措施。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要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

  坚持把互联网作为防范化解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主战场、主阵地、最前沿。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坚持把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素质作为必修课。要透过复杂现象把握本质,抓住要害、找准原因,果断决策、一击即中。要善于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善于整合各方力量、科学排兵布阵,打好“组合拳”,有效掌控局势。

  坚持把发扬斗争精神作为重大原则。要增强斗争精神,坚决防止和克服嗅不出敌情、分不清是非、辨不明方向的政治麻痹症。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加强斗争历练,增强斗争本领,永葆斗争精神,应对好每一场重大风险挑战。

  准确把握突出风险 优化防范化解方式方法

  踏上新征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前进道路一片光明,但必须做好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充分准备。

  研讨班深入分析了当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临的四个突出风险。

  ——政治安全风险。

  研讨班强调,政治安全是最高的国家安全,对其他领域安全起着决定性作用,同时其他领域安全问题处理不好往往会转化为政治安全问题。而首都安全是政治安全的重中之重。

  ——经济金融风险。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经济安全是基础。我国在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的同时,也面临不少发展问题。

  研讨班指出,当前,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影响,房地产风险与经济金融风险深度交织,劳动关系领域涉稳风险加大。

  如何应对?研讨班强调,政法机关要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防范化解风险的战术和方法。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主动作为、不等不靠,依法处置、有力化解。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切实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社会治安风险。

  纵观世界各国,现代化的过程总是伴随着社会治安的阶段性波动。

  “进入新时代,我国成为世界上刑事犯罪率最低、命案发案率最低、枪爆犯罪案件最少的国家之一,群众安全感连续4年保持在98%以上。同时,违法犯罪的网络化职业化趋势更加明显、产业化国际化特征更加突出,犯罪群体更加多元,这些都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研讨班指出当前现状。

  在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的大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各项工作?对此,研讨班强调——

  对于青少年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办案、依法管理,防止“一放了之”。要立足于教育、挽救,加强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工作,确保“应收尽收”。

  要推动完善刑罚执行完毕人员安置帮教相关法律和配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要加大帮扶救助力度,帮助他们提升回归社会的能力。

  要健全完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源头防范机制,依法落实强制医疗措施,将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性格偏执人员纳入服务管理视线。完善依法处置机制,为一线执法司法人员提供更加精准的法律政策指引。

  ——网络安全风险。

  目前,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领域最活跃的空间、意识形态斗争最前沿的阵地。

  网络治理难度不断增加,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水军这“三大网络乱象”彼此交叉影响,推动舆情酝酿周期大大缩短、热点发酵大大提速……研讨班指出,网络科技安全已经成为我国面临的最复杂、最现实、最严峻的非传统安全问题之一。

  技术每前进一步,监管难度就会增加一大步。如何守牢守好互联网这个主阵地、主战场、最前沿,筑牢网络空间法治防线?

  研讨班强调,要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要深入开展“净网”行动,依法严管自媒体、短视频等平台,守住政治红线、法律底线。要加强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研究,不断提升攻防对抗能力。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以加强法治建设为根本途径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既是人民法院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人民法院履行职能的必然要求。

  如何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水平,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根本保证。”研讨班强调,政法机关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增强驾驭风险本领,提升防范风险能力。

  政法机关作为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营血卫气、祛邪扶正、保证社会肌体健康的重要力量,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具体应当怎样做?

  “要扭住政法机关职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讨班强调。并分别对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作出要求。

  其中,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功能,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能依法改判的不再发回重审,最大限度实现定分止争、服判息诉。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加强法治建设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根本途径。” 研讨班强调,政法机关要立足职能,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持先立后破,善于通过科学立法解决新问题。紧紧围绕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聚焦国家治理急需、人民群众急盼,统筹好立改废释,注重通过制定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解决法律适用中的难点,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坚持惩防并举,善于通过严格执法解决现实问题。要依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推进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做到依法打击、有案必立、有罪必罚。要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前端处理,不断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坚持宽严相济,善于通过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宽”和“严”的辩证关系,该宽则宽、该严则严,既要防止片面从严,也要避免一味从宽,做到宽中有严、严中有宽、宽严有据、宽严适度。实践中,从严和从宽、从轻和从重,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枉不纵。

  坚持标本兼治,善于通过法律关系的确定维护社会的稳定。一方面,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综合运用非诉讼解纷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司法定分止争的功能。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解不成的,要及时受理、依法判决。经法院终审的生效判决,必须坚决执行,维护司法权威。对结案后当事人仍有心结的,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防止简单“结案了事”。

  “信访问题本质上是法律关系不确定。”研讨班指出,没有法律关系的确定,就没有社会的稳定。要深入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发挥好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推动提升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法治化水平,形成“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的工作局面,确保人民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

  以“关键少数”依法办事为关键 锻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干事创业,关键在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

  政法机关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水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尤为重要。

  研讨班强调,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关键所在——

  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必须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既不能扩张、也不能让渡。法定职权既是职权,也是职责。政法领导干部到一个新的工作岗位,要快速进入角色,真正做到依照“三定”履职、依照法制办事、依照职责落实。

  要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重大风险的能力水平。遇到问题特别是突发事件,不管有多复杂、影响有多大,都要坚持依法办事。要了解事情真相,判断事情性质,掌握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有权机关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处置,举一反三、改进工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至关重要。

  研讨班强调,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保障——

  要着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政法干警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及时发现、准确识别、有效防控、果断处置各种风险特别是政治风险。

  要着力提升专业能力。政法干警必须练就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真本事。要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要把政法干警放到重大斗争一线真刀真枪磨炼。要实施新时代政法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畅通特殊专业人才入职绿色通道。

  要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警。要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要严格落实政法干警离职从业管理制度规定,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同时,要建立健全执法权益保护机制和依法履职免责、容错纠错制度,健全政法干警受到侵害救济保障和不实举报及时澄清机制,免除政法干警后顾之忧。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新征程上,人民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