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现场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周加海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 张仲鲁

访谈现场
2024年3月9日上午10:00《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活动第二场
  • [张仲鲁]:
    各位观众朋友、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央视主持人张仲鲁,您正在收看的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主办的2024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欢迎您的关注!我们的节目在央视新闻客户端、人民网、中国网、光明网、法治网、北京青年报以及微博、快手、抖音、今日头条、Bilibili等40余家媒体网站上并机直播。您还可以登录中国法院网观看视频直播和图文直播,欢迎您在图文直播下方的网友互动区留言。此外,在直播过程中,我们还将组织两场幸运抽奖,参与直播的网友扫描屏幕二维码将有机会获得神秘奖品。今年的系列直播访谈,我们还推出了特别互动环节#连线最高法#,届时将有神秘嘉宾“空降”直播间,与访谈嘉宾互动提问,欢迎大家持续关注。
    [10:00:29]
  • [张仲鲁]:
    下面进入我们系列直播访谈的第二场,本场访谈的主题是“抓前端、治未病,做好诉源治理”。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先生,来与各位网友在线互动交流。欢迎您的到来。
    [10:01:49]
  • [周加海]:
    谢谢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围绕“抓前端、治未病,做好诉源治理”这个主题,与各位共同交流、讨论张军院长所作的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10:02:06]
  • [张仲鲁]:
    一些观众朋友们,对今天这个主题可能还不是那么熟悉。能不能请您先简单解释一下究竟什么是“抓前端、治未病”?什么又是“诉源治理”?
    [10:02:24]
  • [周加海]:
    好的。相信不少网友都听说过“上医医未病之病,中医医欲病之病,下医医已病之病”这样一句古语。在2020年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借用这句古语,强调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在司法审判领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抓前端、治未病”,就是要求我们,不仅要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违法犯罪能够依法公正处理,还要向前再延伸一步,促进完善国家和社会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纠纷和违法犯罪。
    [10:03:19]
  • [周加海]:
    “诉源治理”,顾名思义,是要实现对诉讼的源头治理。强调的是,对已经出现的矛盾纠纷,要充分运用调解等非诉讼解纷方式及时化解,避免矛盾激化、形成诉讼;同时,要通过科学的治理和管理,有效预防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批量”的同类矛盾纠纷的反复发生。
    [10:03:59]
  • [张仲鲁]:
    最近几年的法院工作报告中,常看到“案多人少”“人案矛盾”等表述。昨天报告中的一组数据,给大家留下深刻印象,那就是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在去年首次突破4000万“大关”,同比增长15.6%。这么大的办案压力,是不是最高法院提出“抓前端、治未病,做好诉源治理”的重要原因?
    [10:04:17]
  • [周加海]:
    正如您所说的,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不断攀升,“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案件总量年均以13%的增幅快速增长,10年增加了2.4倍。2023年,全国法官年人均办案量已高达357件。这就意味着,全国法官一年到头不休息,平均每人每天都得办结1件案件。这无疑是巨大的现实的压力,需要我们认真面对。
    [10:05:43]
  • [周加海]:
    但是,强调“抓前端、治未病,做好诉源治理”,绝不仅仅是为了给法院和法官减压。往深里看,这项工作做好了,能够有效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能够增进社会和谐稳定,既有利于减少人民群众讼累,也有利于促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
    [10:06:09]
  • [张仲鲁]:
    对于很多老百姓来说,遇到矛盾纠纷,首先想到的就是到法院打官司、讨个说法。加强诉源治理,是否与老百姓这种朴素的认知不太一致?
    [10:06:42]
  • [周加海]:
    老百姓选择到法院“打官司”,是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增强的表现,也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我们司法机关的信赖。但是,应当认识到,诉讼绝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渠道,更不是最佳手段。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我理解,所谓“不堪重负”,可以从“老百姓的感受”和“社会治理的成本”两个层面理解。
    [10:07:02]
  • [周加海]:
    从老百姓的感受角度讲。遇到矛盾纠纷,选择到法院“打官司”,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作出裁判,无疑是一种相对规范的纠纷解决方式,执行上也有司法保障,有它的优势。但选择“打官司”也有明显的弊端,那就是耗时长、成本高、“副作用”大。诉讼涉及利益之争,为了保证过程公正、结果公正,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证据要充分质证、意见要充分表达、诉权要充分保障,打完一审还可能有二审、再审,因此常常需要更长时间;“打官司”要掏律师费、诉讼费,还要投入时间和精力,肯定会给正常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带来影响,所以成本相对更高;一打官司,纠纷就可能公之于众,矛盾冲突就可能升级,现实中,兄弟姐妹、同学朋友、邻里乡亲、合作伙伴之间,“赢了官司伤了感情”、“老死不相往来”的事例可谓比比皆是。正因如此,自古以来,我们国家就有“以和为贵”的传统,重视人际和谐、邻里和善、家庭和睦;反映在司法法律领域,一直有“无讼”甚至是“厌讼”“耻讼”的文化,认为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对簿公堂,以免两败俱伤、得不偿失。但现在为什么老百姓有了大大小小的矛盾纠纷以后,都到法院打官司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机制挺在前面”。我们理解,就是要更多运用调解等更加灵活、更加柔性、成本更低、效果更好的方式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打官司”、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兜底”选项,而不是优先选项甚至唯一选项。
    [10:09:09]
  • [周加海]:
    从社会治理的成本角度讲。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大大小小的事都到法院打官司,最后一道防线变成了第一道防线,甚至是唯一防线,那就必然会造成“诉讼爆炸”,造成有限的司法资源不堪重负,既影响矛盾纠纷的及时妥善化解,又严重影响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效能。
    [10:15:31]
  • [周加海]:
    还想跟观众朋友介绍的是,源自我们中国的调解理念、调解制度,在全球法律界一直有着“东方之花”的美誉。现在,很多国家,包括一些有所谓“诉讼文化”、动辄“法庭见”的国家,都非常重视调解,致力构建替代性、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调解已经漂洋过海,在世界范围内落地生根。如果我们自己反而不重视这一社会治理的宝贵经验和优良传统,那是不可思议的。
    [10:16:29]
  • [周加海]:
    回到您刚才的提问,我们说要做好诉源治理,绝不是说不欢迎老百姓在遇到矛盾纠纷后到法院“打官司”,而是希望一旦出现矛盾纠纷,各类有调处职能的部门、组织,包括社会力量,能够及时介入,尽量在第一时间、用更小成本,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尽可能避免形成本不必要的诉讼。
    [10:18:18]
  • [张仲鲁]:
    那么,如何防止我国成为“诉讼大国”呢?
    [10:18:30]
  • [周加海]:
    这就又回到了我们今天访谈的主题,那就是要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做深做实诉源治理。一方面,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在坚持自愿、合法原则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尽量通过调解等非诉讼方式来化解,最大程度减少纠纷解决的经济代价、精力投入和情感成本。另一方面,还要结合审判实践,促推完善国家和社会治理,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违法犯罪的实际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相信这无论是对广大社会公众、对各类企事业单位,还是对社会、对国家,都是更加有利的。
    [10:18:40]
  • [周加海]:
    总体而言,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人民法院必须牢固树立、切实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既要提升审判质效、清存量,又要做好诉源治理、降增量。这二者是相互结合、相辅相成的关系。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来看,做好诉源治理,不仅是缓解人民法院日益突出的人案矛盾的现实需求,对促进完善国家和社会治理来说,意义更为重大,任务也更为紧迫。
    [10:20:21]
  • [张仲鲁]:
    您刚才提到“能动司法”,可以说,这既是今年法院工作报告的高频热词,也是去年法院工作的关键词。请您谈一谈,能动司法与“抓前端、治未病,做好诉源治理”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10:20:43]
  • [周加海]:
    确实,能动司法现在是我们法院系统的一个高频热词。在张军院长今年的工作报告中,能动司法是一条贯穿始终的主线。报告附件还对“能动司法”的含义专门作了介绍,那就是:司法审判工作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通过积极主动地发挥审判职能,有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人民根本利益,反对机械司法、就案办案。
    [10:20:54]
  • [周加海]:
    能动司法是新一届最高法院党组根据人民法院在新时代新征程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针对性提出的司法理念和工作要求,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运用。坚持能动司法,是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做好诉源治理”的必然要求;“抓前端、治未病,做好诉源治理”是能动司法的生动实践。
    [10:22:46]
  • [张仲鲁]:
    这么讲比较抽象,能给大家再具体介绍一下吗?
    [10:22:55]
  • [周加海]:
    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的内涵十分丰富,也在实践中不断发展,我自己还在不断学习、领会过程中。在我看来,能动司法理念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第一,个案办理层面。就是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寻找能够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国法、天理、人情有机融合”的处理方式。就一个案件的处理来说,往往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是选择调解还是判决?是适当从宽还是适度从严?既考验我们的司法智慧,又需要我们具有能动司法的意识和能力。例如,对于破产案件,对照法定破产条件和程序“一破了之”是一种选择;尽可能寻求破产重整,让遭遇暂时困难的企业,不仅能继续“活”下来,还能逐步“旺”起来,同时保住很多人的“饭碗”、生计,又是一种选择。两者都于法有据,但后一种方案显然更加耗时费力,需要法官能动开展大量工作。然而从效果来说,哪个是更优选择,应该是一目了然、不言而喻的。又比如,近年来,不少在校或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因涉嫌网络犯罪被起诉到法院,他们并不是很清楚法律规定,或者是贪图蝇头小利,把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卖给从事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的犯罪分子,沦为被人利用的“工具人”。对这类案件,显然也不能只满足于“于法有据”这个底线的、基本的要求,而是应该站在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找到妥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最佳方案。
    [10:23:10]
  • [周加海]:
    一个好的司法裁判,往往能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乃至“指导一片、治理一片”的效果。张军院长之所以反复强调“办案就是治理”“治罪就是治理”,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10:25:55]
  • [周加海]:
    第二,司法政策层面。就是要充分发挥较高层级法院,尤其是最高法院的职能作用,立足于审判实践,制定相应司法政策或司法解释,从制度上解决较为普遍、突出的社会问题。例如,“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祖孙合照被造谣老夫少妻”等事件刺痛了全社会的神经,针对网络暴力多发、高发态势,最高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织细织密从严惩治网暴行为的法网,防止“按键伤人”,就有效防止了类似恶性事件的反复发生。
    [10:26:13]
  • [周加海]:
    第三,促进治理层面。对一个国家来说,诉讼案件的类型和数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很多问题,会通过案件反映出来、暴露出来。人民法院结合案件办理,提出司法建议,堵塞制度漏洞,促进完善国家和社会治理,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例如,针对信用卡纠纷在民事案件中占比较大,且上升较快等情况,最高法院去年向有关机关发出了《关于完善信用卡监管政策维护金融安全的司法建议书》。司法建议发出后,有关机关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完善相关监管政策。从统计看,信用卡纠纷已呈下降态势。
    [10:28:25]
  • [周加海]:
    可见,无论从哪个层面讲,“抓前端、治未病”都是能动司法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必然要求。可以说,“抓前端、治未病”是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最根本、最核心的要求之一。
    [10:30:04]
  • [张仲鲁]:
    您刚才简单介绍了“诉源治理”,能否再详细展开讲讲呢?是不是从字面上理解的那样,是在一个纠纷还没有成为诉讼前,就采取一定措施加以治理,防患于未然呢?
    [10:30:23]
  • [周加海]:
    主要是这样,但又不限于此。根据纠纷的形成和解决过程,可以把“诉源治理”分成四个层次:
    [10:31:05]
  • [周加海]:
    第一,纠纷已经形成,但未诉至法院之前,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由街道社区、行政机关、人民团体、行业组织及时介入,妥善化解纠纷,避免形成诉讼,这是比较理想的“抓前端”。
    [10:31:16]
  • [周加海]:
    第二,纠纷已经诉至法院,法院可以将其中适宜调解的纠纷,通过委托、委派等形式,交给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尽量以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冲突更小的方式化解纠纷。
    [10:31:46]
  • [周加海]:
    第三,前期调解没有成功的,法院在立案后,还可以由法官来主持调解,当然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而且不能久调不决、以判压调。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审判。在审判过程中,依法公正裁判是最基础、最重要的要求,同时对实现诉源治理也有重大意义。依法公正裁判,才能、就能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做到案结事了,避免形成上诉、申诉、申请再审乃至申请抗诉,甚至形成执行难问题;才能、就能同步实现信源、访源、执源治理,防止“一案结、多案生”。
    [10:32:10]
  • [周加海]:
    第四,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某一类案件,发现其中的普遍性问题、规律性问题、苗头性问题等,通过制发司法建议等方式,推动矛盾纠纷、违法犯罪的源头预防,这也是一种重要的“抓前端”,是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主动融入国家和社会治理,做实“诉源治理”的重要方式。
    [10:33:42]
  • [周加海]:
    因此,虽然“诉源治理”带有一个“诉”字,并不是单指法院诉讼,不是法院一家的事,而是一套政策组合拳,需要各部门各方面共同努力、形成合力,特别是,为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讼前,需要各部门各方面都能担当尽职,切实履行好“前端”的职责和使命。
    [10:34:08]
  • [张仲鲁]:
    谢谢您的解读。接下来,我也想结合您说的这四个层次,了解人民法院是如何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做好“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的。您刚才提到,诉源治理不是法院一家的事,如何在案件进入法院之前,压实有关各方的责任,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呢?
    [10:34:49]
  • [周加海]:
    相信您注意到了,张军院长在报告中提到,2023年,全国法院通过在诉前委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等,共调解纠纷1199.8万件。这将近1200万件的诉前调解案件是什么概念呢?它占到同期诉至法院的民事、行政案件总量的40.3%。这一方面说明,调解等非诉解纷方式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说明,抓前端、抓源头的工作还有很大努力空间。
    [10:35:21]
  • [周加海]: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在纠纷刚刚发生、矛盾还相对缓和的时候,老百姓就能在街道、社区、村镇,通过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等非诉方式,把这1200万件纠纷妥善化解掉,那将节省多少时间、精力、经济成本,能避免多少对立冲突啊!这也是去年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张军院长提出要“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的重要考虑。
    [10:36:43]
  • [周加海]:
    这就需要我们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发挥非诉解纷机制成本低、收效好的优势,更早、更主动、更能动地调处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不要让老百姓非得跑到法院这一“后端”来解决“前端”的问题。在这方面,浙江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落实“抓前端、治未病”,推动诉源治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10:37:12]
  • [张仲鲁]:
    据我了解,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是浙江省较早探索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地区。现在我们就来看段视频,请黄岩区委书记包顺富先生介绍一下“浙江经验”。
    [10:38:14]
  • [包顺富]:
    台州和合文化源远流长,黄岩是浙江省最早探索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三个县市区之一。面对社会转型时期矛盾增多、诉源增多的现实问题,过去由法院主导的纠纷多元化解模式难以有效形成整体合力,往往是“法院主导”变成“法院全管”、“最后一道防线”变成“第一线”“最前沿”,这显然是不可持续的。党委政府抓社会治理,要有兜底意识和责任担当,工作迟做不如早做,矛盾做大不如做小。我们在2018年率先整合诉讼服务、联合接访、劳动争议、行政复议、人民调解等功能,打造全国首家全类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通过“浙江解纷码”等数字应用场景,集成线上线下各类解纷力量,升级打造区级社会治理中心,探索形成了党政共抓、多元共治的诉源治理模式,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从“各管一摊”向“各进一步”转变。
    [10:39:00]
  • [包顺富]: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现在黄岩区社会治理中心,紧挨区政府大楼,有服务场地5000平方米,设综合信息指挥中心和联合接访、多元调解、诉讼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组织参与、综合监督保障“一中心六大功能区”,整合30个机构和平台资源,从物理格局和工作流程上实现了“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使“以和为贵”的息诉文化与“公平正义”的法治追求有机统一、相得益彰。
    [10:40:04]
  • [包顺富]:
    诉源治理只有进行时,近年来我们持续丰富治理内涵,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治标治本双管齐下,有效形成全域诉源治理强大合力,标本兼治,有效形成全域诉源治理的强大合力,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比如,我们抢抓浙江省开展国家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机遇,系统重塑执法体制机制,将服务、监管和执法等力量融入基层治理网格,变基层“末梢”为治理“前哨”,对矛盾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比如,我们创新打造“联勤共治”模式,因地制宜建设街区联勤工作站,有效整合公安、司法、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力量,推动治理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实现纠纷警情发案量下降20.16%。比如,我们联合清华大学打造全球首个积极心理学科普体验及综合服务平台“永宁幸福中心”,率先构建区乡村三级积极心理服务体系,引导培育积极社会心态,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10:40:51]
  • [包顺富]:
    诉源治理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窗口,我们必须不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知重负重,知难而进,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强大效能,全力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
    [10:42:10]
  • [周加海]:
    谢谢包书记的分享。刚才,包书记的介绍中有很多金句,令人印象深刻,比如,“工作迟做不如早做,矛盾做大不如做小”,从“各管一摊”向“各进一步”转变,使“以和为贵”的息诉文化和“公平正义”的法治追求有机统一、相得益彰,等等。我想补充一点。据统计,浙江法院收案数已经连续6年稳步下降,从2017年的全国第2位降至去年的第11位。从刚才的视频连线中我们可以看到,“浙江经验”最突出也是最关键的要素,在于他们压实了党委、政府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整合了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解纷资源,形成了诉源治理的工作合力。这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有力回答了不能成为“诉讼大国”的时代课题。
    [10:42:37]
  • [周加海]:
    关于诉源治理,中央高度重视、各地积极推进。例如,2023年4月,最高法调研组到江苏与省领导交流第二天,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便在全省三级党委书记会上,对党委领导下推进矛盾源头化解、诉源治理提出明确要求,取得很好成效。但坦率地讲,各地工作发展并不平衡,有的地方仍然没给予应有重视。不少地方还是依靠法院“冲锋陷阵”“单打独斗”,但法院力量终归有限,效果自然也就不尽如人意。因此,真正做到“抓前端”、实现“治未病”,必须落实好中央有关“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要求。
    [10:45:10]
  • [张仲鲁]:
    好的,感谢周主任的回答。访谈过半,我们今天特别准备了礼物送给在线观看直播的观众朋友们,请大家扫描屏幕上的二维码参与抽奖,我们将抽取两位幸运观众,赠送最高人民法院文创随行杯,杯子上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印花,很有实用性和纪念意义。
    [10:46:50]
  • [张仲鲁]:
    抽奖结束了,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的直播,在节目的最后,我们还将抽取一轮奖品。下面,继续我们的访谈。刚才我们说到诉源治理,我理解,诉源治理的理想状态,是在纠纷发生之初,就通过多元解纷力量将其化解于萌芽状态。但是,如果纠纷已经诉至法院,又该如何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呢?
    [10:47:47]
  • [周加海]: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人民法院也并不是立即启动审判程序,而是根据案件的类型、特点,启动诉前分流、诉调对接模式,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也就是说,对适合调解的案件,在正式立案前,经征得原告同意,委派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调解。在这方面,人民法院也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吸引大量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和调解员、律师、志愿者入驻,为当事人提供多种解纷方式,努力让群众“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开发应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调解平台,将诉讼引导和非诉解纷服务“在线化”“移动化”,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等等。
    [10:47:59]
  • [张仲鲁]:
    我有一个疑问,把解纷工作的重心向前端“推”,是否意味着法院要向后“退”?
    [10:49:36]
  • [周加海]:
    当然不是。法院仍然需要能动履职、积极作为。
    [10:49:49]
  • [周加海]:
    一是要切实履行好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责。《人民调解法》明确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过去,我们更多的是将各类调解组织“请进来”,请到我们的诉讼服务大厅,为了更好落实诉源治理的要求,下一步我们需要更多“走出去”,也就是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切实履行好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责,让更多的纠纷能够在到法院起诉之前就能有效化解。去年,最高法院会同司法部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街镇社区、各行各业落地落实。
    [10:50:04]
  • [周加海]:
    二是“牵线搭桥”。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与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住建部、人社部等13家单位建立“总对总”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携手发挥行业专业调解优势,努力把各类纠纷化解在成讼之前。下一步,我们还会继续扩大“总对总”机制的“朋友圈”。
    [10:51:48]
  • [张仲鲁]:
    案件正式立案后,人民法院是不是就是诉源治理的主角了?
    [10:52:32]
  • [周加海]:
    是的。前面说到,一个案件往往有多种处理方案可供选择。如果调解不成,必须作出裁判,这就要求法官必须依法妥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找到能够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最佳裁判结果,促进服判息诉,实现诉源治理。要达到这个目的,有三个要求:
    [10:53:04]
  • [周加海]:
    第一,裁判首先要公正、妥当。这是最基础的要求。所谓“不平则鸣”,如果裁判本身存在问题,上诉、申诉、上访、信访就不可避免,就会人为制造“诉源”。反之,好的裁判不仅能让当事人服判息诉,还能引导社会公众妥善处理相互关系,避免形成类似矛盾纠纷。例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遇到反对的事很普遍,有人甚至还采取过激行为来阻挠安装。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判决,既要求少数业主停止阻挠行为,又明确对在采光、通风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业主要依法予以补偿,就能够最大程度引导存在类似问题的业主们互谅互让、睦邻友善,避免形成纠纷、形成诉讼。
    [10:53:36]
  • [张仲鲁]:
    您说的太对了。如果不能得到公正的判决,纠纷没有得到实质性化解,势必会导致后续的各种问题。
    [10:55:53]
  • [周加海]:
    是的,这也是我接下来要说的问题。第二,裁判要实质性化解纠纷。通俗讲就是要给老百姓实质性解决问题。张军院长经常强调:“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是要来解决问题的,而不是来陪我们走程序的。”如果案子虽然依法审完了,但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当事人肯定不能理解和接受,还会四处告状,就会导致“一案结、多案生”,既加剧法院、法官“案多人少”的矛盾,更是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甚至是不满、怨恨情绪。因此,我们一定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努力追求“案结事了”,不能“结案了事”。去年,最高法院开始试行新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把“案—件比”“案—访比”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就是为了推动矛盾纠纷尽可能一次性、实质性化解,杜绝看似于法有据、但不解决实际问题,劳民伤财、严重损害司法公信的“程序空转”。
    [10:56:12]
  • [张仲鲁]:
    “如我在诉”现在也是我们法院系统的高频词,请您给观众朋友们做一个简单介绍。
    [10:58:04]
  • [周加海]:
    “如我在诉”说的是我们法官要有换位思考意识,在办案时要想着,如果我自己是当事人,我对法院、法官有什么样的期待。张军院长反复告诫我们,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不是我们自己。树牢“如我在诉”意识,是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司法的必然要求。
    [10:58:20]
  • [张仲鲁]:
    除了裁判公正、实质性化解纠纷,法院通过裁判实现诉源治理的第三点要求是什么呢?
    [10:59:06]
  • [周加海]:
    第三点要求是同案同判。同样一个事,到上海打官司是一个结果,到北京打官司是另一个结果,当事人肯定是不服的;同样一个事,两种不同判决结果,从法律专业角度看,可能各有道理,但社会通常是不能理解和接受的。所以,必须要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最大限度避免同案不同判。为此,我们一直在采取措施,包括发布司法解释、政策文件、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以及我们近期推出的案例库、法答网,等等。
    [10:59:19]
  • [张仲鲁]:
    相信不少网友和我一样,都关注到,人民法院案例库已经于2月27日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了。请您介绍一下,人民法院案例库在诉源治理方面有哪些作用呢?
    [11:00:13]
  • [周加海]:
    感谢大家对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关注。案例库收录的是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的,在司法理念、法律适用、政策把握、价值导向、工作方法等方面具有示范意义、指引价值,法官办案必须参考的权威案例。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不仅能够为法官办案提供权威指引,也能为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更好地学法用法提供帮助,是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抓手。
    [11:00:37]
  • [周加海]:
    例如,对于法官办案来说,通过查阅、参考案例库里的权威案例,显然有助于他们更加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促进司法公正,最大限度地避免“同案不同判”,就能促进提升服判息诉率,减少因裁判不公、不统一等等引发的上诉、申诉、信访。
    [11:01:43]
  • [周加海]:
    对老百姓来说,通过鲜活案例,显然更有助于他们学习法律、理解法律,进而增强法治意识、明确行为边界,避免触犯法律、形成诉讼。企事业单位也是如此。通过学习案例库里的权威案例,有助于增强他们的契约精神和自我保护意识,注重签约规范和合规管理,这样就能从源头上尽量预防矛盾纠纷发生。遇到纠纷之后,先去案例库看看有没有类似案例,分析一下类似案例的处理结果,也能让他们更加理性地决定是不是要去法院起诉,法院判了以后还要不要上诉、申诉。
    [11:02:09]
  • [周加海]:
    案例库还能给各类调解组织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帮助。借助案例库中的类似权威案例,能够引导当事人形成合理预期,这样也应该有助于最大限度促进双方达成和解。等等。
    [11:03:38]
  • [周加海]:
    正是因为案例库对深化诉源治理也有重要作用,能够服务社会各界,所以我们说它是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一个新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案例库上线后,广受社会各界关注。截至目前,案例库共收录案例3800多个,注册用户数27.6万个,浏览量327.7万人次,用户已经覆盖82个国家和地区。很多人士,包括专家学者、律师、企业法务等等,已经对案例库中的案例进行分类梳理和研究。
    [11:04:28]
  • [周加海]:
    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法治建设不断深入,新的法律问题必定层出不穷、源源不断,因此,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我们会继续坚持优中选优、精益求精原则,确保入库案例的质量;会加大案例供给力度,力争早日实现“覆盖各类罪名、案由,在同一罪名、同一案由下的不同法律适用问题也将有相应案例”的建设目标;会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司法解释的立改废,及时补充新案例、清理过时案例。
    [11:05:56]
  • [周加海]:
    张军院长多次强调,公平正义的感受主体是人民群众,而不是我们法院、法官自己。什么样的案例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能持续关心、支持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能共同参与到案例库的使用和建设中来,积极向我们推荐好案例,或者对已经入库案例进行评价。我们共同努力,把案例库真正打造成一个“共建共享共用”的高端、权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11:07:02]
  • [张仲鲁]:
    您刚才还提到了“法答网”。我注意到,在张军院长的两会报告里,也用很大的篇幅讲了法答网。能不能再给我介绍介绍法答网?
    [11:07:57]
  • [周加海]: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种疑难复杂法律问题也不断增多,这对我们法官是一个挑战。为了促进法官学习交流,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贯通四级法院的“法答网”。在法答网上,法官们可以针对法律政策运用等审判业务问题提问,由经过挑选的专家型法官进行解答,供学习、交流和参考使用。
    [11:08:16]
  • [周加海]:
    “法答网”于2023年7月1日正式上线,截至目前累计提问已逾30万个,答疑数量超过24万个,问答覆盖各个审判领域。一些长期困扰审判一线的痛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受到各级各地法官的普遍认可和欢迎。
    [11:09:05]
  • [周加海]:
    “法答网”可谓是审判实践的晴雨表,通过梳理法答网上的问题,还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做实审判管理和指导。
    [11:09:46]
  • [周加海]:
    与案例库一样,“法答网”不仅能够服务法官,也能服务社会。近期,我们在人民法院报开辟了“法答网精选答问”专栏,已经对社会发布了两批共15个“法答网精选答问”。相关答问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专业的法律问题作出了权威解答,一经推出,受到广泛关注,赢得热烈反响。这实际也是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学法用法提供素材和帮助,也有助于做深做实诉源治理。
    [11:10:18]
  • [张仲鲁]:
    您前面提到,案件判完之后,针对同一领域高发、多发的同类矛盾纠纷,及时发现管理漏洞,提出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也是诉源治理的重要方面。“司法建议”这个概念,大家相对陌生一些,能否请您先为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司法建议?它能够发挥什么作用?
    [11:11:21]
  • [周加海]:
    前面提到,诉讼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我们每年要办理数千万件的案件,如果深入剖析某一类案件高发、多发的原因,就能找出其中的深层次原因。在此基础上,我们就可以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建议。这样不仅可以预防、减少矛盾纠纷和违法犯罪,而且还可以推动完善国家和社会治理。
    [11:12:06]
  • [周加海]:
    为方便大家理解,我举一个例子:2023年2月以来,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短时间内受理了142件农业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调研发现,案件起因是当地2022年夏季遭遇严重洪涝灾害,农户受损严重,因对保险理赔方案不满才提起诉讼。进一步评估发现,潜在可能提起诉讼的农户,实际上要超过一万户。因此,科左后旗人民法院向当地政府发出了有关农业保险赔付问题的风险防控司法建议。当地政府根据建议,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既减轻老百姓的诉累,又减轻了法院的办案压力,更有效防范了社会稳定和谐方面的风险隐患。
    [11:13:29]
  • [张仲鲁]:
    今年的直播访谈我们新增了#连线最高法#这一环节,邀请关心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与访谈嘉宾互动提问。我们来看下征集到的问题。
    [11:14:55]
  • [张仲鲁]:
    这个问题来自微博知政观察团成员江宁婆婆,他对司法建议工作也十分关心。他的问题是: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去年以来最高法制发1至5号司法建议,各级法院跟进发出司法建议9429件,携手其他部门共同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那么我想请问最高法院在开展司法建议工作过程中遇到哪些困难,如何保证司法建议真正转化为治理成效?
    [11:15:12]
  • [张仲鲁]:
    通过周主任刚才的介绍,我理解,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其实就是提意见,要求他们改进工作,这会不会被认为是法院在“找茬揭短”?
    [11:15:38]
  • [周加海]:
    感谢江宁婆婆的提问。通过海量案件,能够发现背后的问题,是人民法院拥有的独特优势。有关问题往往是其他机关自身难以发现或感受到的。因此,将司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反馈给相应的主管机关,并针对性提出建议,实际是“携手共治”,是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的重要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11:16:01]
  • [周加海]:
    相反,如果人民法院不能做到依法能动履职,只满足于就案办案、埋头办案,不去分析类案多发高发的原因,或者对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不积极向有关主管单位提出司法建议,既会加剧自身的“案多人少”矛盾,也不利于促进完善国家和社会治理。因此,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绝不是“找茬揭短”、“多管闲事”,而是为了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最佳效果。
    [11:17:08]
  • [周加海]:
    为加深大家对司法建议的认识,下面我们连线安徽省一个被建议单位的同志。通过他的视角,我们可以更清晰地认识到司法建议是如何实现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携手共治的。
    [11:17:57]
  • [朱玉友]:
    周主任好,主持人好!我是安徽省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朱玉友。这几年,我市居住小区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因物业服务等问题矛盾纠纷多发,到法院打官司的也越来越多。物业服务是群众天天有感的“常见小事”,也是事关基层治理的“民生大事”,我们住建部门也一直采取措施化解矛盾,但效果不太理想。去年,滁州中院多次就预防和化解物业纠纷与我局沟通联系,并于7月向我们提出司法建议,该建议主要包括加强物业服务行业源头治理、发挥业委会自治职能、构建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内容。
    [11:18:34]
  • [朱玉友]:
    我们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在法院的协同配合下,采取一系列针对性举措,加强对物业纠纷源头治理。比如,我们在全市组织开展“六整治六提升”专项行动,梳理排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问题4285个,销号解决问题3996个,推进整改问题289个。开通滁州物业服务e见箱留言平台,收集业主反映问题730个,办结率100%,满意度90%以上。又如,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府院联动机制。我们和滁州中院召开“法院+住建”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座谈会,在纠纷预防研判、矛盾联合调处、信息数据互通共享等方面加强工作协同。组建市级物业矛盾纠纷诉讼调解中心,人员经费纳入市级财政保障,滁州中院举办培训班对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培训,全市物业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81.9%。
    [11:19:16]
  • [朱玉友]:
    十分感谢法院将类案办理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及时反馈给我们,这对我们提升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能力,起到积极作用。在住建部门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物业纠纷源头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司法建议发出5个月后,物业纠纷案件同比下降66.9%。我们在制定《滁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时吸纳了司法建议的内容。目前,该条例已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我市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正逐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
    [11:20:29]
  • [张仲鲁]:
    谢谢朱玉友局长,这确实是一个“携手共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典范。通过刚才的例子,我有一个体会:被建议单位的接受和落实非常重要,因为只有这样司法建议才能真正转化为治理效果。刚才江宁婆婆也问到这个问题,对此,人民法院需要做哪些工作?是不是发完以后的工作就不参与了?
    [11:20:56]
  • [周加海]:
    这个问题直接命中了司法建议工作的“要害”。司法建议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因为是给别人提建议,只有指出的问题客观存在、精准到位,提出的建议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才能让人理解、接受和支持。否则效果会适得其反。为了确保相关工作规范开展,202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强调制发司法建议必须遵循确有必要原则,也就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有的放矢,绝不能“为发而发”、一哄而上。这部司法解释还对相关工作的程序、标准等等作了全面细致的规定,例如,要求提出司法建议前必须充分调研、仔细论证,而且要跟被建议单位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司法建议不是一发出就万事大吉了,就可以撒手不管了,还必须跟踪问效,支持、配合被建议单位采取措施,确保司法建议落地见效。
    [11:21:36]
  • [周加海]:
    总而言之,我们对司法建议工作的基本要求,就是坚持“坚定的原则、柔软的身段、商量的口吻”,没完没了抓落实。
    [11:23:25]
  • [张仲鲁]:
    非常感谢您带我们对“抓前端、治未病,做好诉源治理”进行了一个简要、精准的梳理,相信广大网友和我一样,通过今天的访谈,对这一主题有了更为清晰明确的理解。在今天访谈的最后,还想听听您对人民法院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有什么期许和展望呢?
    [11:23:48]
  • [周加海]:
    我想再简单表达三点想法。
    [11:24:08]
  • [周加海]:
    第一点是,法院作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一员,更为直接地承受着诉讼激增的现实压力,在做好诉源治理方面义不容辞、责无旁贷,需要持续不断地努力、加力,没完没了地抓落实。同时,社会矛盾纠纷的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切切实实需要各相关部门、各方面的力量齐动员、共行动,首先要各司其职、守土尽责,其次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这样才能真正落实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11:24:20]
  • [周加海]:
    第二点是,人民法院推出的很多措施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策效果的呈现肯定还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立竿见影,让案件数量“应声而落”。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始终树牢、切实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地把各项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就一定能够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的指示要求,实现“诉源治理”的愿景目标。
    [11:25:07]
  • [周加海]:
    第三点是,“抓前端、治未病,做好诉源治理”事关国家和社会治理,也事关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实际也是一项“全民工程”,“公众参与”是实现诉源治理的重要一环。希望各家能继续关心、积极参与这项意义重大的工程,也请大家继续关心、支持、监督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谢谢大家!
    [11:26:01]
  • [张仲鲁]:
    感谢周加海主任参加我们今天的访谈节目,谢谢您的解读。今天周加海主任为我们系统地介绍了人民法院抓前端、治未病,做实诉源治理工作的方方面面,让我们对人民法院能动履职有了更深的认识,这些扎实的举措也让我们感受到人民法院勇于担当作为,步履不停以审判工作促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现代化。
    [11:26:46]
  • [张仲鲁]:
    在节目的最后,我们还为观看直播的朋友们准备了第二轮抽奖,我们将会抽取5名幸运观众赠送法信一年期账号。法信是我们法律工作者的好朋友,是法官、律师、法学研究者离不开的实用工具,请扫描屏幕上的二维码,参与抽奖。
    [11:27:52]
  • [张仲鲁]:
    好的,我们今天上午的访谈就先到这里了。下午3点,我们将继续为您带来全媒体直播访谈节目,主题是“加强审判管理 提升案件质效”。敬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报告解读直播访谈系列节目,也欢迎您在评论区与我们积极互动,感谢您的参与,我们下午见!
    [11: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