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调解涉企纠纷促“双赢”
2024-04-24 15:54: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期,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努力找到诉讼双方的诉求共同点和利益平衡点,进一步树牢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涉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被告河北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铸钢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于企业成立时间较早,很多员工从入职到退休都未缴纳养老保险,虽然临退休时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员工一定数额经济补偿,但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员工意识到企业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员工们集体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未缴纳社保的经济补偿金。

  案件受理后,法官肖海霞积极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在切实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解决劳动争议纠纷和企业健康发展“双赢”的前提下,从诉讼双方的诉求共同点和利益平衡点中力求找到化解矛盾的最优解。

  起初调解中双方均各执己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该企业很多员工大多为老员工,工作时间少则十几年,多则二十几年三十年,计算下来经济补偿金总额数额庞大,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甚至可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

  因此,肖法官通过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答疑解惑,分析双方的利害关系,厘清双方争议焦点,在“面对面”调解因支付社保金额的问题上双方陷入僵局时,适时调整工作思路,改用“背对背”方式,单独做双方工作,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被告河北某公司于领取调解书之日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补偿金40000余元;二、被告河北某公司未按照前款约定期限给付,原告有权就补偿金申请强制执行,并以此金额为基数,要求被告河北某公司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为被告企业的平稳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涉企案件办理中,经开区法院秉承“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强化司法能动性,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灵活运用调解方式,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以实际行动为辖区内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