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生死判官”、刑事审判“扫地僧”,他却自评很普通
2021-06-07 16:00:2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周蕤 王俏
 

  “关中大侠”、“生死判官”、刑事审判“扫地僧”……

  这一个个响亮的名号,是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冯洁的“名号”。

  57岁的冯洁,身形高大偏瘦,精神头很足,目光炯炯,长相神似《白鹿原》的作者陈忠实。

  这位来自关中地区的陕西汉子不说话时不怒自威,给人一种很强的距离感;接触后就会发现,原来是一位敦厚善良、可敬可爱的长者。

  鲜为人知的是,他是一位审理了诸多震惊全国的大要案的刑事法官。

  当问起他的过往,他摆摆手,咧嘴笑笑:“我就是一名很普通的刑事法官嘛。”

图为冯洁。资料图片

  从453到1,黄土地里走出的刑事审判种子选手

  冯洁出生于关中农村一个普通家庭,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如果想要走出黄土地,只有参军和考大学两条出路。在接到征兵体检不合格的通知后,他放弃了从军这条路,重新思考自己到底要成为一个怎么样的人。

  冯洁回忆到,他从小接受的基本都是革命英雄主义人物事迹教育,刘胡兰、夏明翰、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欧阳海、雷锋……这些仁人志士、英雄、模范的人生境界、家国情怀、高尚品格在他幼小的内心深处埋下了种子,所以他一直想做一名英雄,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经过深思熟虑,冯洁立下志向,他决定学习法律专业,做一名刚正不阿的法官。

  既然有了理想,便只顾风雨兼程。在面临升学抉择的高三,他毅然弃理从文,恶补前两年落下的历史、地理和政治学科,经过夜以继日的勤奋学习,最终如愿考入了西北政法学院(今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

  在校期间,冯洁深深懂得要达成理想就必须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在学业上,他刻苦学习,各科成绩均达优良,在同届453名同学中名列前茅。

  正因为冯洁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和勤勉奋进,他被学校确定为了第一批业余党校的学员,经过组织的严格考察,于198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共产党员。

  1986年5月12日入党,到2021年5月12日采访当天,正好是他入党35年。

  大学毕业,他拒绝了多家单位抛来的橄榄枝,在453名学生中脱颖而出,顺利拿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录用通知。

  能进入省级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工作是一种荣耀,是对自己的能力的一种肯定,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刑事审判,一干就是34年。

  冯洁说,在同期进入法院工作的8名同学当中,他是唯一一个现在还留在刑事审判庭工作的人。

  秉正义之剑,他是刑事审判专业领域的“扫地僧”

  冯洁对自己的评价为——“天生具备当一名刑事法官的特质”。

  三十多年来,当面对情况复杂的案件,冯洁总是不辞万难,用严谨的法律逻辑、缜密的法律思维和高超的司法智慧,迅速把案件的法律关系和争议焦点理清、理顺。

  高考前夕奸杀女同学的赵大伟案、一案判处8名死刑的王强坤等多被告人故意杀人案、榆林“4·27”赵泽伟故意杀人案、汉中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等等……

  “每每遇到重大敏感的案件,虽然倍感肩上的责任和压力重于泰山,但我同时也会感到很亢奋。”冯洁说,很多审判的灵感、才智往往只在一瞬间就迸发了出来。

  在张扣扣一案二审审理工作中,他庭前准备充分,庭审娴熟驾驭,使得历时10个半小时的庭审过程规范有序。

  他精神高度投入,大脑飞速运转,强大的意志支撑着他,将自己深厚娴熟的司法能力、细致入微的观察能力、机警敏锐的反应能力、沉稳果断的处置能力展现得淋漓尽致。

  “重大敏感案件关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及生命,处理稍有不慎,便会激化社会矛盾,给社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冯洁总是这样说。

  作为一名高级法院的刑事法官,手中握着生杀予夺的权力,他对“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之重大责任,有着更深刻的体会。

  图为冯洁(右一)庭审现场。

  坚守在高级法院刑事审判一线,他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起刑事案件,始终坚持做到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从而做出最公正的裁判。

  他就是这样,在一次次的刑事审判实践中,一路专心修炼、刻苦钻研,从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人物”,成为现在同事们眼中的刑事审判专业领域的“扫地僧”。

  据悉,由他主要负责起草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审判操作规程(试行)》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死刑案件第二审普通程序庭审规程,不断完善,沿用至今。

  “生死判官”?不,他是一个有温度的刑事法官

  作为刑事法官,常常处在风口浪尖之上、尖锐矛盾的夹缝之中。

  冯洁说,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要么是被剥夺生命、判处死刑,要么是被剥夺人身自由。针对案件来说,他们很可恨,但刑事法官对于他们的生命,同样怀有敬畏之心,对他们的人格尊严、诉讼权利应给予充分的尊重和保障。

  在冯洁审理的张大民(化名)故意杀人一案中,同村一中年男子喝完酒之后到张大民家中滋事,两人在扭打之中,张大民将其杀死并抛尸。

  经过审理,一审判决张大民死刑。

  作为该案二审审判长的冯洁了解到张大民长期以捡拾废品为生。期间张大民在路边捡到一个弃婴,将该弃婴收养,父女二人相依为命。直到女儿上小学,张大民因涉嫌犯罪被羁押,他的养女成为孤儿。

  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张大民多次向法庭表示认罪服法,但就是放心不下女儿。

  “刑事法律是冰冷的,但是法官应该是有温度的。”冯洁说,“虽然被告人犯了罪,依法应受到刑事处罚。但是他们的犯罪行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的修复,也应成为刑事法官关注的方面。”

  知道张大民的心结后,冯洁专门与同事前往陕西省回归研究会儿童村看望张大民的女儿,为其购买了所需的书包、本子、铅笔等学习用品,并与儿童村的老师就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进行了交谈。

  随后,冯洁将张大民女儿在儿童村生活学习情况告知了他,并转交了其女儿的一封信。

  看完女儿写的信后,张大民痛哭流涕地讲,他是一个犯罪的人,感谢政府能照顾他的女儿,不管对他怎样惩罚,他都愿意接受。如果能留他一条性命,他会怀着感恩的心积极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图为2010年7月冯洁(右一)再次和同事前往陕西省回归研究会儿童村看望那里的儿童。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乌新刚说,冯洁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时刻把当事人的权利摆在至上位置,坚持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至上的追求,让当事人在刑事案件中也能够感受到法律春风化雨的温暖。

  甘于奉献,他的青春洒满在为人民服务的路上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我们共产党人讲奉献,就要有一颗为党为人民矢志奋斗的心。”

  奉献精神和担当情怀是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动力源泉。

  埋首案牍间,数十载一晃而过,冯洁从风度翩翩的青年才俊,到两鬓斑白的刑事审判权威,个中的忙碌、烦乱、辛酸、犹豫、惊喜,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得到。

图为2008年7月,冯洁在广元中院临时地震棚中调解案件。

  年轻时,他身材魁梧,凛然有威。多年来,冯洁数十年如一日,一心扑在刑事审判工作上,积劳成疾,身患高血压、糖尿病,一米七几的个子只剩下120多斤。

  2010年,他负责审理一起十分重要的案件。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他常常在办公室加班加点,就在案件快要审理完结时,一天下班回家,由于天黑路滑,他不慎滑倒,将锁骨摔断,住院治疗。

  为了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审理,在病床上,冯洁依然想着工作。

  胳膊受伤不能书写报告,就叫来书记员,自己口述书记员记录;手术后不能随意挪动,就找来其他审判人员,面授机宜,分析案件事实、证据,统一审判思路。

  最终案件得以公正、高效的审结,得到了中央政法委的表扬,办案经验被誉为“陕西经验”在全国推广。

  因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冯洁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一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一次。202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一生只干了一件事,就是刑事审判;一生也爱干一件事,还是刑事审判。选择了法官职业,就选择了清贫,选择了奉献,选择了忠诚。”这是冯洁常常和同事们说的一句话。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书记员曹雪原这样评价冯洁:“在我的心目中,法官就是他,他就是法官。他的身上充满了正义感、责任感、使命感,法官这个身份已经与他本人融为一体了!”

  作为一名奋战在刑事审判一线三十多年、年近六旬的老法官,冯洁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热爱,用自己的智慧和奉献捍卫着法律的尊严,履行着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谱写着自己的法官生涯。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金庸小说里大侠的形象特质都在冯洁身上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出来,而他自己某社交平台的名称恰好也叫“游侠”。

  手持正义之剑,守护一方百姓,他可谓名副其实的“关中大侠”!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