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陈晶莹:
促进中小企业繁荣发展
2022-03-07 09:11: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丁珈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中央委员、上海市委副主委,现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华东政法大学原副校长)陈晶莹接受了记者采访。

  在她身上,不仅可以感受到法律人的理性,更能感受到身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心系国计民生的责任与担当。今年全国两会,陈晶莹带来了关于修改企业破产法、促进中小企业复兴、保障社会利益的议案。

  陈晶莹介绍,在我国,中小企业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近年来,随着市场环境的复杂化,尤其是疫情带来的中小企业经营风险的骤增,对重整制度的改革需求尤为迫切。我国现行重整制度存在适用主体不明确、申请动力不足、制度供给单一、程序高昂等问题。如何依据中小企业的特殊属性和内在需求来重构适合中小企业挽救的重整制度,是我国企业破产法修改面临的重要课题。

  陈晶莹这次带来的议案,在分析目前中小企业倒闭、破产案件低位徘徊现状和现有重整制度难破中小企业重整困境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有关企业破产的立法与实践,就现行企业破产法的主体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小企业的重整程序和重整规则等方面提出修改完善企业破产法的建议,以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障社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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