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应用法学高峰论坛征文暨2022年度全国优秀应用法学论文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2-02-16 17:04:15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关于首届中国应用法学高峰论坛征文暨2022年度

全国优秀应用法学论文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法办〔2022〕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建设,推动中国应用法学研究,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拟于2022年举办“首届中国应用法学高峰论坛”,本届论坛研讨主题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同时,本届高峰论坛举办前将开展“2022年度全国优秀应用法学论文征文评选活动”,面向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科研院所公开征稿,优秀获奖论文作者将受邀参加高峰论坛研讨交流。现将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标准

  论文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具有创新性和指导性,对立法、司法解释或司法政策具有参考价值,对指导审判实践和丰富法学理论具有重要意义。论文应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层次清晰、语言准确、文笔精炼,具有较高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应用价值,能够服务于人民法院科学决策、服务于司法实践。论文须为应用法学文章,应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已经公开发表或已获奖的论文不得参评。

  二、论文主题

  为推动并引领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科研院所认真学习领会、深入研究阐释、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首届高峰论坛主题暨“2022年度全国优秀应用法学论文征文评选活动”中心议题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论文应围绕中心议题开展写作,选题可结合司法工作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选题参考如下:

  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理论问题;

  2.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

  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和经验研究;

  4.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社会建设重要论述研究;

  5.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重要论述研究;

  6.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研究;

  7.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贯彻研究;

  8.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研究;

  9.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国家安全法治保障研究;

  10.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研究;

  11.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研究;

  12.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数字正义研究;

  13.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审判理论新拓展研究;

  14.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民法典实施研究;

  15.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研究。

  论文可从以上选题中任选其一,也可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中心议题自拟题目。

  三、报送要求

  参评论文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统一报送,各单位报送论文数量一般限定为20篇。法院系统以外的作者可直接报送。论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中国应用法学》编辑部投稿邮箱zgyyfx@163.com,截止时间2022年5月30日。邮件名称请注明:“首届中国应用法学高峰论坛征文投稿”。文档名称命名为:编号(报送单位应统一编号)-作者单位-作者姓名(合作论文需注明每位作者)-主标题。论文字数以12000-15000字为宜,不超过20000字。格式请参照《中国应用法学》来稿须知要求。论文注释统一使用脚注,不再另设参考文献。不符合格式与字数要求的论文不予评审。

  四、评奖事宜

  中国应用法学高峰论坛和全国优秀应用法学论文征文评选活动是全国应用法学研究领域的盛会和重要平台。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将邀请资深专家对本次征集的论文进行评选。评审程序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分别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与优秀奖若干名并予以表彰,并邀请部分优秀组织单位和获奖论文作者出席首届中国应用法学高峰论坛。报送论文视为同时向《中国应用法学》期刊投稿,编辑委员会将分期择优选用。

  请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本次论文征集活动的动员、组织、撰写、初评、报送等工作,具体事项可与本次评选活动承办单位具体负责部门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中国应用法学》编辑部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2022年1月27日

  (联系人: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杨奕 韩煦 覃宇轩 电话:010-67555932 010-67555936 010-67553120 电子邮箱:zgyyfx@163.com)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