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人民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综述
2022-03-08 10:24: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白龙飞
 

2021年4月21日至30日,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许爱民、吴增明等2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图为庭审现场。记者 陶 琛 通讯员 黄怡康 摄


  扫黑除恶是一场持久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人民法院闻令而动,迅速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决心和态度,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抓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制度保障常治长效,树立长期斗争思想准备

  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束后,人民群众普遍希望专项斗争结束后持续打击黑恶犯罪,防止其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出了新要求。

  2021年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会议强调,专项斗争不是一劳永逸的,要有与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标本兼治”“常治长效”,深入梳理专项斗争中暴露出来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大会部署了一系列常态化治理举措。

  2021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围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着重提出要建立健全6个方面的机制。

  2021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要求全国法院突出政治站位,继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紧密结合审判执行职能,坚决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

  2021年12月24日,反有组织犯罪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以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

  而今,“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已写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度优势为根治黑恶顽疾提供了更为坚实的保障。

  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谋划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让亿万人民共享长治久安——

  这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历史使命,亦是法治国家给予人民最好的礼物。

  精准施策善抓重点,法院硬核举措直击“黑恶”

  在2021年6月召开的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指出,要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促进扫黑除恶工作保持高水平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为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举措频频,在法治轨道内稳步前行——

  针对涉黑案件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的普遍特性,湖北襄阳、荆门等地法院探索采取联案先审、个罪先查的分案模式,并及时做好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工作,有效减轻庭审压力。

  既要严又要准!面对扫黑除恶专案不断涌入诉讼程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法院2600余名干警“培训练兵+实战”,组织编写了《扫黑除恶案例选编》和300多页的《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务资料选编》。在广东高院扫黑除恶办公室里有一份《线索排摸情况、办理情况表》,表格对受理群众举报数、工作中摸排数、上级督办(转办)数、移交公安机关数、办结数,进行了细分并实时更新。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坚持标本兼治,形成“三维五度”司法建议工作格局,制定《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依托“一案一建议、一案一跟踪、一案一回函”的“三维一体”运行模式,不断提升扫黑除恶司法建议深度、广度、效度、厚度、强度,实现矛盾风险的源头化解。

  “伞网清除”“黑财清底”,推动扫黑除恶走深走实

  扫黑除恶是一场彻底地清扫,目的不仅是拂去表面的尘埃,更要将藏纳于角落之中的污垢除尽。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建立健全“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线索双向移送和反馈等工作机制,通过提级核实、交叉检查等举措,提高线索核查质效,深挖彻查,对涉黑恶公职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压实线索排查责任,中央督导组交办的1858条线索及自治区扫黑办交办的103条线索全部核结。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已审结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大排查大起底”活动,深挖案件背后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共排查发现并移交相关线索7条……

  安徽法院通过完善机制建设、严惩黑恶犯罪、有力“打财断血”、抓好问题整改等有力举措,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202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黑恶案件209件,审结188件。黑财执行案件执结2208件,执结率达98.7%;执行标的额39.86亿元,执行到位金额37.88亿元,执行到位率达95.04%。

  为坚决摧毁黑恶势力“造血”功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生存的土壤,各级法院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措施,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

  全国法院普遍建立涉黑恶案件执行绿色通道,缩短程序流转时间,提高执行质效。

  河北法院对涉黑恶案件已生效判决财产判项内容不明确的,列出执行内容清单,全部移交执行部门,确保执行有针对性。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财产处置裁判指引,要求庭审设置专门环节,全面查清涉案财产的来源、性质、权属等。

  山西、辽宁、广西等高级人民法院与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将涉黑涉恶财产联合处置制度化;江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规范性文件,全面强化立审执衔接和涉案财产移送、执行绿色通道,大幅度提高了财产处置效率。

  荡除黑恶没有终点。未来,人民法院将持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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