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有序推进金融审判
人民法院在行动!
2022-03-11 17:47: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珹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将“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作为重点工作之一。过去一年,人民法院通过“依法严惩金融证券犯罪,审结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案件1.3万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55.3万件,依法处理涉供应链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私募投资基金等纠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否定职业放贷、高利转贷、变相高息等行为效力,引导民间融资服务实体经济”等硬核措施,积极服务保障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直以来,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金融审判工作,以此作为立足自身职能主动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落实中央“六保”“六稳”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战略部署,妥善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坚持以法治化、市场化方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近年来,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畅通金融消费者权利救济渠道,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和金融需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支持各地党委政府妥善做好金融风险重大案件处置,防止大型企业风险外溢,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为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提供司法保障;高度重视企业破产法实施工作,帮助危困企业涅槃重生,促进行业企业转型升级,防范化解潜在风险,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组织发布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保护债权人、投资人和企业的合法利益,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银行卡盗刷、息费违约金条款、诉讼时效中断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专门规定,充分保护人民权益;积极指导北京金融法院、成渝金融法院设立和上海金融法院建设,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机构专业化建设,优化金融审判空间布局;颁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证券市场秩序。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金融审判事关金融市场秩序的稳定和繁荣,事关金融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法院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定分止争,服务大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