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
——山东聊城茌平区法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纪实
2022-12-15 14:38: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希玉 贾亢炎
 

  近年以来,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坚持立足司法审判职能,聚焦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在涉企服务、审判执行、破产管理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着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提升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

  发挥诉前调解优势,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该院大力推进“一站式”建设,持续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提升诉讼服务效率,积极营造“程序更简、时间更短、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考虑到大部分买卖合同、借款纠纷、劳动争议等涉企案件法律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为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提高解纷质效,该院在立案阶段由导诉员主动释明诉讼风险及诉前调解方式快速、高效、便捷、经济的优点,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丰富涉企人民调解组织的引入,加快构建涉企诉调对接机制。特邀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悉心做好调解工作,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不断压缩解纷周期,降低企业诉讼风险,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

  针对金融借款纠纷和信用卡纠纷持续增长的态势,该院立案庭注重搞好分析研判,主动加强与辖区金融机构的沟通交流,通过召开座谈会、提出司法建议、开展进企业大走访等方式,助力辖区金融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帮助企业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金融”双重有力服务保障。

  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买卖合同、劳动争议、保险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等各类涉企纠纷2400余件,诉前调解成功1000余件,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完善快速审理机制,助力企业破产清算

  该院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在企业破产过程中主动作为,本着“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着力提高办案质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茌平泉林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24日,主要经营机制纸、纸浆、纸板、文化用纸等。近年以来,受管理、资金、市场等因素影响,该公司于2016年陷入经营困境,处于亏损及半停产状态,2018年9月全面停产。在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该院破产审判团队深入研判,充分保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优先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伤残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工补偿金等,实现受偿率达100%,并对破产公司300多名职工进行重新安置,实现了“僵尸企业”破产案件无震荡,既保障了民生,也促进了经济发展。

  同时,该院坚持推行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机制,压缩审理时限,对每起破产简案均实行“一案一表”制度,提升破产案件的办理质效。此外,还积极争取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拟定《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优化破产审判的外部环境。

  加强外部沟通联动,构建政企亲清关系

  该院不断强化外部沟通联动,探索构建“法院+N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茌平某木业公司因不服区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申请复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又提起上诉,中院维持处罚决定。但该公司仍未按时履行缴款义务,区生态环境局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8.75万元及加处罚款8.75万元,共计17.5万元。该院办案人员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受当前经济形势和疫情等因素影响,虽经营困难但仍在坚持生产;认为该企业系首次违法且对引起环保违法行为的设备进行整改,行政处罚应在法律范围内尽量予以减轻。

  为妥善解决行政争议纠纷,避免矛盾升级,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该院主持和解并邀请检察院对和解全过程进行监督。该企业与区生态环境局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一次性缴纳8.75万元行政罚款,区生态环境局对加处罚款予以减免。法检联手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效整合了司法资源,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维护了政企之间的亲清关系。

  灵活运用执行措施,维护企业胜诉权益

  该院坚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某塑胶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院迅速行动,采取司法网络查控措施,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并及时进行冻结,5天内执行到位134万余元,实现了全案全结。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着力在保护申请企业利益和维持被执行企业正常运转之间寻找平衡,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既保护了申请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以顺利实现,又尽可能地避免了被执行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而陷入经营绝境。

  多年以来,该院持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凌晨集中执行”活动,打造强制执行声威,促进案款执行到位。同时,着力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充分考虑企业资金流动需求,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综合分析企业经营状况,避免因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对企业正常运转产生不利影响。今年以来,该院已经执结涉企案件187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895.05万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企业的胜诉权益。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