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时节,行走在五溪大地之上,只见远山如黛,碧水如镜,一幅景美、村富、人和的山水田园画卷在眼前徐徐展开。
近年来,湖南省怀化市两级法院坚持贯彻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主动对接怀化“五新四城”战略中的“绘就山乡巨变新画卷”部署,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探索走出一条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
绘就“公平公正”的乡村法治图
“感谢法官帮我们要回了血汗钱,我们终于能松口气了。”拿到久拖未付的工资,农民工激动得眼含热泪。近日,中方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109名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纠纷案。
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社会影响程度较大,法院组织精干力量办理。案件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法官分两批对原、被告开展“背靠背”调解。对于争议部分,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算起“经济账”与“法律账”,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怀化法院积极回应基层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真切期待,用心用情办好关乎民生利益的各类案件,推动“规则之治”在乡村社会深入人心。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涉农纠纷1.9万余件。其中,审结涉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农村土地流转纠纷179件,确保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审结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健康养老等新业态纠纷338件,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审结涉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耕地保护及种业、化肥等纠纷205件,为粮食生产提供司法支撑;审结涉农金融借款和产业扶贫过程中发生的借贷、买卖合同纠纷2400余件,优化农村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593件,坚决维护农民群体的合法权益。
同时,怀化法院开辟涉农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优”服务,考虑到群众外出务工及“春耕秋收”农忙等情况,利用远程视频开庭和节假日、夜间开庭,坚持巡回办案,将法庭搬至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坚持就地审理,确保不误工期、不误农事,一系列举措深受群众好评。
绘就“和谐安定”的乡村治理图
审判不是终点。怀化法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以53个人民法庭为依托,以46个诉源治理工作站为网格,以“三调联动”为基础,让公平正义实现过程真正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2021年以来,两级法院妥善处理乡村家事、邻里纠纷等案件1.3万余件,以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4300余起,严防“民转刑”等矛盾激发加剧现象发生。
会同县人民法院堡子人民法庭与堡子村等5个乡村结对共建,精准了解并解决基层治理中的风险点,辖区内已连续五年实现“零上访”。通道、芷江等少数民族自治县法院,深入探索民族司法新方式,将“侗款”“寨佬”等少数民族文化元素融入民事司法全过程,借助特邀调解联络员力量搭建“文书送达+调解+执行”新模式,极大地增强了矛盾纠纷化解的效率效果。
与此同时,怀化法院注重借力民事审判,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公正处理偷剪电线触电身亡索赔案、推诿拒绝赡养老人案、高价彩礼案等具有司法“红绿灯”作用的典型案例,既规范了乡风文明、引领移风易俗,又推进了农村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绘就“山青水美”的乡村宜居图
“保卫绿水青山,惩罚从来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向群众传递‘谁破坏、谁修复’的环境保护与修复理念。”承办法官李炜说。
2022年2月24日,在吴某发等三人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宣判三个月后,为确保该案替代性修复履行到位,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实地查验树苗栽种情况,并现场开展法治宣讲,告诫被告积极履行法庭判决,做好树木养护,确保真正实现“复绿”。
这是怀化法院积极践行“两山”理念的一个缩影。
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结涉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民事案件48件、公益诉讼案件4件,在全省率先将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引入生态环境保护具体实践,并定期召开环资审判新闻发布会,以民事司法手段推动国土综合整治和乡村生态修复。
怀化中院设立驻市生态环境局联络站,在沅陵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沅水环境资源法庭”,持续建立健全执法司法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形成环境公共利益保护的强大合力。沅陵法院通过走村入户开展普法劝说的方式,成功解决了该县凉水井镇李家巷村“垃圾围村”的问题。
“乡村要振兴,发展是根本。怀化法院将继续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以高质量司法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引导乡村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怀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左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