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刘炳、黄海文谈守住耕地红线——
推动全社会共同保护粮食生产的命根子
2024-03-06 10:15: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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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近年来,人民法院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审理了一批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公益诉讼案件,切实维护耕地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2024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10个依法保护农用地的典型案例,增强保护农用地“人人有责,破坏担责”的法治意识,积极推动全社会共同守护好耕地这个粮食生产的命根子。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南雄市坪田镇老龙社区党支部书记刘炳表示,作为一名基层人大代表,很清楚耕地的重要性。刘炳注意到,人民法院在农用地案件裁判中,全面落实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发挥了司法的引领示范作用。

  江苏省镇江市金山地区人民检察院诉马某华一案,让刘炳印象深刻。被告马某华未经批准在租赁的10多亩永久基本农田上建设猪舍、道路设施,造成耕地严重毁坏,人民法院在判决马某华承担耕地修复责任的同时,依法保障其养殖经营的合法用地需求,对其占用设施农用地、园地、沟渠、田坎建设养殖设施、道路,由于相关土地并非耕地,认定其行为不属于破坏耕地的情形。

  刘炳认为,人民法院的做法既坚决守住了耕地红线,又依法保障了养殖户合法用地需求,有力推进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辅相成,同时也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四川省崇州市道明镇协和社区四个居民小组与李某洪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被告承租“天府粮仓”核心示范区200多亩耕地,却用于种植绿化苗木,并疏于管理使之成为抛荒地,法院经调解解除合同,督促当事人及时复垦复耕,荒地重新成为良田。

  全国人大代表、正大(海南)兴隆咖啡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后勤部后勤主管黄海文认为,在这个案例中,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参与耕地保护社会治理,人民法院的做法对于制止耕地闲置浪费现象,杜绝变相“非粮化”“囤地”“抛荒”等现象有重要意义,促进了耕地保护与修复,值得肯定。

  黄海文还看到,2024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9起涉农民事典型案例,突出了保护耕地的理念和要求。

  徐某某与邬某某租赁合同纠纷案,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将耕地作为非农业用途的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并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促使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使得百余亩被“非农化”的耕地再次恢复农业用途。

  黄海文认为,这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耕地的职责担当。她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发挥司法服务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的职能作用,助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