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承办法官锲而不舍 离婚纠纷庭后获调
2024-03-19 10:22: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叶丽琴 甘兆扬
 

  “谢谢法官的耐心劝导和全力调解,我为之前的不当言行向您道歉!”签完调解协议后,被告赵某满脸愧疚。3月18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志光人民法庭结合该庭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以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为导向,庭后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

  据悉,被告赵某与原告段某原系夫妻,两人育有一子。因感情破裂等原因,赵某与段某已分居数年,儿子一直跟随父亲赵某生活。段某曾提起过一次离婚诉讼,法院综合评判后依法驳回其诉请。今年3月,段某向志光法庭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同时请求获得儿子的抚养权。受理起诉后,承办法官立即核实案情并听取双方意见,不料,被告赵某得知原告段某要求获得儿子抚养权的诉请后,情绪十分抵触和激动,不仅拒绝与承办法官沟通,还言辞坚决的表态不会参加庭审和调解。

  为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依托办案经验迅速调整解纷策略,结合该院类似家事案例,连续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向赵某阐释相关法律法规和人情事理,劝导其冷静对待和处理纠纷,同时,以自身同为父母的角度反复规劝赵某以保障儿子健康成长为重。经过锲而不舍的普法和开导,赵某逐渐恢复理智,并向承办法官坦诚了自己的心声和诉求。征得双方一致同意后,承办法官开庭审理该案并在庭后组织调解。

  在调处中,承办法官根据双方现状及两人儿子目前学习生活情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主持和引导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经过积极调解和真情感化,双方最终与18日达成调解协议:两人自愿离婚,儿子跟随赵某生活,由段某按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儿子成年,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