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宁:月入上千却拒不履行义务,拘留安排
2024-03-22 09:52: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丽娜
 

  为进一步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四川长宁县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罗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2022年,罗某某从胡某某处借款6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胡某某多次催告罗某某还款,罗某某还款1万元后,便不再继续还款。胡某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罗某某需还款5万元给胡某某。法律文书生效后,罗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胡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罗某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并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但罗某某未履行义务亦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共同到法院请求执行干警组织和解。和解中,罗某某先是否认借款事实,辩称其并未向胡某某借款,随后又称自己没有还款能力,无法偿还借款。执行干警告知罗某某应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及时履行义务,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拘留、罚款等法律后果,罗某某仍坚称没有能力履行,还不了这个钱。面对此种情况,执行干警依法对对被执行人罗某某发出了人身搜查令,经搜查发现罗某某的微信账号从2023年10月至今,每月都有好几千甚至上万元的收入,具备履行能力。

  面对搜查结果,罗某某仍坚称没有钱履行,仍拒绝履行。对于被执行人罗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态度,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日的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