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企安商好“枫”景 诉前妥调涉企案
2024-04-02 10:16:02
 

  中国法院网讯(章志克 甘兆扬)“真没想到纠纷这么顺利就解决了,感谢雷溪法庭维护企业权益!”签完调解协议后,原告某五金公司法定代表人喜笑颜开。4月1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雷溪人民法庭结合该庭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以护企安商为目标导向,诉前妥善调解一起双方均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据悉,被告某电子公司从原告某五金公司处购买货品后拖欠货款1.4万元。经催讨无效后,五金公司起诉电子公司,请求判令电子公司支付所欠货款。受理起诉后,雷溪法庭迅速核实案情并悉心听取双方意见,因被告电子公司为外省企业,为最大限度减轻其诉累,承办法官全程采用线上方式进行释法析理和纠纷调处。针对双方矛盾焦点,承办法官以真实涉企案例为素材,全力引导双方在法律范围内理性商讨解纷方案。经积极调解,双方于4月1日就货款支付事宜达成诉前调解协议,暖心贴心的解纷体验获得双方企业一致认可。

  自今年3月搬迁至贵溪市经开区以来,为进一步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助力打造无诉园区,雷溪法庭充分利用和发挥区位优势和职能优势,以坚持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努力方向,紧紧依托该院设立于经开区内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站”,采用高效化解涉企纠纷、常态化送法入企、听取企业心声诉求、立足本职为企业纾困解难等务实举措,推动涉企纠纷就地化解、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搭建法院企业沟通桥梁、努力营造护企安商环境,以法治力量绘就靓丽“枫”景。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