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执”,让公平正义直抵人心
2024-04-24 10:36:4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法官助理 朱培阳

  一个深秋的夜晚,急促的铃声划破寂静……我接到了一通特殊的来电。

  “我老公是家里的顶梁柱,发生了这种事,让我们往后的生活怎么办啊……”电话那头,一名女子泣不成声。

  打来电话的是周某平的妻子。原来,2022年,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被执行人程某辉、史某飘因醉酒驾驶行为,造成周某平一级伤残。

  “我理解你们的心情,请相信我们一定会全力以赴,兑现你们的合法权益。”面对周某平妻子的急迫求助,我轻声安抚道。

  民生案件的妥善化解关联着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更体现出司法是否能实现公平正义。周某平的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作为申请执行人,他们最迫切的诉求,就是早日拿到赔偿款,解决治疗费用。挂断电话后,我感觉心绪不宁,辗转难眠……

  第二天一早,天微亮,我立马驱车前往周某平家中。那是一栋未装修的二层小房子,显得有些破旧。进门后,我看到已经年逾80岁的周某平母亲正望着窗外默默抹着眼泪,他妻子由于身体残疾行动不便。他们的子女尚在读书,一家人依靠低保补助过日子,生活十分困难。

  麻绳专挑细处断。这起交通事故造成周某平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让这原本就不易的一家雪上加霜。今天实地走访后,让我内心五味杂陈。

  在详细了解完情况后,我立即回到办公室,投入到案件的执行工作中。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程某辉、史某飘均为外地人,程某辉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尚在监狱服刑,其名下的房产和车辆已被抵押,而史某飘名下则无可供执行财产。

  于是,我先从程某辉名下财产先行着手,立即联系了房产的抵押银行和车辆的抵押权人上海某金融公司。经过协商,依法网络拍卖了程某辉名下的房产和车辆,成功为申请执行人争取受偿款50.04万元。

  而史某飘的情况我们也进行了深入的了解,他的老家在湖南,目前尚未婚配,孤身一人在惠安县内务工,无固定工作和住所。经过研判,我便以史某飘为突破口,反复释法说理、沟通协调,促推达成和解协议,史某飘在责任范围内分期支付赔偿款27.43万元。

  在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后,案件原本到此基本可以了结,但目前可执行到的款项不足申请执行赔偿款的30%,还有什么方法能破题?

  经过多次考量,我在向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请示汇报后,又主动联系县残疾人联合会,积极对接“法院+慈善”协议合作的慈善组织,最终为申请执行人额外争取到了补助金和救助款共计7万余元。

  “感谢您能考虑我们家里的难处,帮了我们一个大忙!”周某平的妻子又一次给我打来了电话,此时的她心情已经逐渐平复。

  虽然事情无法尽得圆满,但看到执行到位的赔偿款,以及已争取到账的补助金、救助款,我感到如释重负。当然,我也将继续关注周某平一家的困难。同时,我也将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执行案件,让“如我在执”真正变得鲜活,让公平正义直抵人心。

  (朱培阳/口述  叶灵珊/整理)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