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区:交叉执行显成效 疏通症结化纠纷
2024-04-24 10:57:27
 

  中国法院网讯(李婷 肖瑞沛)近日,在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一起涉交叉执行案件顺利执结,实现了交叉案件的成功破局。

  2023年9月13日,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陈某信用卡纠纷一案在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14000余元。执行过程中,尤溪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和网络资金账户,但账户仅有零星余额,另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沙县的一处不动产,并依法张贴腾房公告和拍卖公告,但陈某仍不为所动,始终不愿出面处理,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恰逢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实行案件交叉执行行动,经首次执行法院将该案件报请三明中院后,三明中院指定由沙县法院交叉执行。收到交叉执行案卷材料后,沙县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组织执行法官对该批交叉执行案件逐一进行分析研判,逐案确定执行方案。经研判,执行法官一致认为,陈某一案执行标的较小,如强制处置不动产,不仅浪费司法资源,还会增加当事人负担,甚至可能激发当事人矛盾,不利于案件的实质化解。该案重点在于摸清被执行人拒不出面解决的症结,对症施策。

  确定该案执行思路后,承办法官当即联系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一听是法院电话直接挂断,且不再接听,拒绝沟通。鉴于此,承办法官只得用自己的手机联系陈某,并采取唠家常的方式让陈某减轻抵抗情绪。承办法官从询问了解陈某工作性质、是否存在困难等问题入手,逐渐谈到该案的履行问题,得知陈某对申请执行人在申请执行前多次电话催促还款不厌其烦,觉得欠款金额不大对方却一再紧逼,甚至要拍卖其住房,抗拒情绪很大。同时自己因经营失败,资金紧张,一时又无法全额还清,故拒不出面处理。

  得知症结所在后,承办法官一方面明确告知陈某拒不出面履行可能产生的限高、失信等法律后果及拍卖房产可能造成的更大损失,另一方面释明银行催告还款及申请执行等行为均为正常业务行为,并告知其若确实无力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可组织其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确定分期履行方案。经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陈某表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分期履行,承诺五个月内将履行全部欠款。随着第一期款项汇入,本起交叉执行案件不到二十天就顺利执结。

  交叉执行的执行方式有效提高案件执行质效,不仅节约司法资源,更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接下来,沙县法院将以案件交叉执行行动为契机,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法院交叉执行文件精神,积极推动交叉执行案件的执行进度。同时,在该院内部针对一批久执未结案件主动开展院内交叉执行行动,进一步强化执行能力,提升执行质效,努力交出一份人民群众满意的执行答卷。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