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 “判前评断”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2002-06-20 09:10:59
   法院网会同6月19日电(尹 锋) 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不久前全面推行了“判前评断”制度。该制度要求法官在案件宣判前,必须向当事人阐释“为什么要这么判”,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赢得理直气壮,输得心服口服。

  通过审判方式改革,会同法院审理案件实现了以庭审为中心,把证据举在法庭,把话说在法庭,把理辩在法庭,杜绝了“暗箱操作”,提高了审判透明度。但法官对案件“为什么这样判”评断工作做得还不够。会同县法院以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为突破口,加强法官说理、归纳和口头表述等基本功的训练,在“判前评断”全面铺开前,以沙龙研讨的形式,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定经验丰富的审判员对案件进行分析,形成讲义材料,向全院法官授课。要求每一位审判人员自己挑选一个案件进行判前评断,院内组织审委会成员观摩,对其效果作实质性评价,在具体办案中,对“判前评断”效果广泛征求当事人特别是律师的意见和建议,这一制度的推行,被当地老百姓誉为“司法阳光工程”。
责任编辑:漆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