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中院审理案件再次提速
2002-07-23 08:52:42
   法院报(欧阳山城) 今年以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前几年审判效率大为提高的基础上,再次提速。5至6月,该院民事、经济案件平均办结时间为46.7天,行政案件平均办结时间为30.25天,林业案件平均办结时间为51天,最快的结案仅用了3天。

  该院于2000年实施了审判流程管理,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但由于未对案件的难易程度进行区分,一些简单的民事案件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审结。为此,该院规定:立案庭在立案时要对是否适用简易程序进行确定,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于立案当日确定开庭日期,并应自立案之日起25日内结案。隆回县荷香桥镇的刘期军违章驾车致刘景球受伤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该院今年5月30日受理后,仅用18天即作出了终审判决。
责任编辑:漆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