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办案
2014-04-21 08:37: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灵攀
  突如其来

  助理审判员的任命下来没几天,庭长就分案了。从内勤手里接过案卷,颤抖的不只是双手,还有内心。这过渡期也太短了吧?粗略浏览了一下判决书及上诉状,当即与检察院联系。兵贵神速。

  案卷移送检察院的第二天中午,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

  还没开口,一声“黄法官吗?”硬生生地打了进来,像触电一般击中我的身体,瞬间就僵硬了。打错了吧,我是“黄书记员”。“是黄法官吗?”听筒再次传来了声音。“你哪位?”“我是粟×盗窃一案的受害人,向你反映个情况。”粟某盗窃一案,这是刚分到手的案件。

  “……希望你们能够做一下被告人及其亲属的工作,对我进行赔偿;另外,二审开庭时我要参加旁听。”对于第一个要求,我暂时拿不定主意,决定把交谈的重点对准第二个要求。从刑诉法的规定到司法的实践,从被害人权利的救济到被告人量刑的考量,从开庭时间的安排到开庭地点的确定……五分钟过去了,最后在被害人的连连感谢声中挂断了电话。

  下午一上班,我立刻将中午的突发情况向导师兼审判长作了汇报。“既然被害人希望我们做赔偿工作,你就电话征询一下被告人亲属的意见。”三言两语,顿时,有醍醐灌顶之效,不由得暗暗赞赏院领导设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的高明之处。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向导师汇报案情可谓是名正言顺。

  方法找到了,剩下的事情只需按部就班开展。不就是2000多元吗?也不是笔大数目。想到这,顿时觉得胜券在握。被害人会不会因此给我送锦旗呢?这个嘛,可以有。如果要送,会写什么?是对仗工整的“廉洁高效,公正为民”,还是一气呵成的“新时期人民好法官”?这些,我都不介意。

  回到原点

  时间就这么忽快忽慢地过着,不经意到了与被告人父亲约定的日子。9点了,电话没响,不急,刚上班呢;9点30分过去了,电话还是没响,等等,或许人家正在拨电话;都10点了,怎么还不来电话,都急死了。

  正这么想着,电话嘟嘟地响起。拿起电话。“喂……我是粟×的父亲。”不用你介绍,等的就是你。“……不好意思,家里困难,四处都借不到钱;而且小孩有病,出来后还要继续治疗。”这,剧本不是这么写的呀!“……麻烦你帮我向被害人说声对不起,也谢谢你们。”哦,临时换剧本了。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你的意思我会转告被害人……”

  挂断电话,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赶紧给被害人和检察官通报一声,他们还在等着。

  被害人果然是个实在人,不用多费口舌,一点就通,当即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临了不忘提醒开庭不用通知。我特别能理解被害人此刻的心情,准备安慰几句,结果没等我说完就被他挂断了电话。看来,是我想得太多。

  跟检察官的沟通就轻松愉快多了。介绍了无法赔偿的情况,顺带吐槽一下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没想到触发了她的同感。知己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太有必要了!

  转了一圈,又回到原点。

  台下半天功

  作为个人法官生涯的第一案,自然要高度重视。案卷虽不厚,怎么也要花半天细看。

  这小子还是挺老实的,公安只知其一,他把二三四都说了。有一笔事实的时间地点记忆模糊,个别细节还与被害人讲的有出入。我得看仔细。果不其然,通过对比两个人的笔录,竟找到了七个相同点。呵呵,这眼力可不是吹的,“大家来找茬”也不是白玩的。就是这七个相同点,让我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就是他!

  再看上诉状,身体有病?有病怎么了,有病就可以违法犯罪吗?一句话,情无可原,罪无可赦。我决定好好“教训”他一顿,把他的上诉理由驳得体无完肤,看以后谁再敢说人民法官的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书记员三年,裁判文书收集了不少。几番搜索,几番修改,几番思量,洋洋洒洒数百字的批驳理由大功告成。字数虽不多,可句句说在法理上。法官最重要的素养是什么?知识!

  不知不觉,半天已经过去。

  转眼就到了开庭的时间。一大早来到办公室,整理好纸、笔、法袍等物,经过一小时的车程,终于到达目的地。一切都是新的,新的办公楼,新的法庭,新的设备,外加我这个新人。激动啊,“盼了好久才盼到今天”;兴奋啊,“等了好久才把梦实现”。

  “借用”的条件毕竟有限,东拼西凑,才把法庭布置好。虽然有了坐上审判席的资格,可内心始终无法摆脱书记员角色的束缚,几次都有跑上书记员席的冲动!不想它了,瞅准代理审判员的位置,直接坐了上去。

  台上半点钟

  10点30分,庭审准时开始。“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伴随着审判长浑厚的男中音,期待已久的大戏徐徐拉开了帷幕。“……下面由合议庭审判人员宣读一审判决。”终于到我出场了:“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2013)合法刑初字第……”普通话还行,尽管已有退步。“经审理查明,2012年……”还是读详细点,万一被告人想不起来。“……宣读完毕。”像卡在喉咙的鱼刺费尽千辛万苦终于被拔了出来,我顿时觉得一阵痛快。

  接下来的庭审,我一直处于“快进”状态。依稀记得先是检察官照本宣科读完出庭意见书,然后,被告人以一句“没有什么要说的”作为最后表述,接着审判长进行释法。最后,被告人申请撤回上诉,合议庭当庭准许。

  这一切发展得太快,可惜了我的批驳理由,还没来得及正式宣告它的诞生,就被审判长的法槌终结了!呜呼!

  看看时间,才过了30分钟。

  到了该说再见的时候了,尽管这个圈画得不太圆。

  归档前,我把阅卷笔录载入副卷,当作是祭奠“终将逝去的青春”。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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