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2019年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19-10-24 16:58:43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根据工作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批准,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名聘用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为书记员岗位和文员岗位各1名。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法律、速录等相关专业;

  3.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正确率不低于90%,具有速录师初级及以上资格证者优先;

  4.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1年10月31日至2001年11月1日之间出生);

  5.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身体健康。

  (二)文员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中文、计算机、法律专业优先;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公文写作能力突出者优先;

  4.具有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从业或运营经验者优先;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31日至2001年11月1日之间出生);

  6.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分或治安处罚的;

  2.在校期间或从业期间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5.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

  填写《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gfy_ex 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2.组织通过审查人选进行初试(公共笔试科目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书记员岗位加试速录技能测试,文员岗位加试公众号编辑技能测试);

  3.根据初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4.初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工作。

  七、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为4500元/月(含五险一金等),工作日提供工作餐,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工龄工资。住宿自理。

  八、联系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综合办公室(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

  联系电话:010-67554247,联系人:陈老师。

  电子邮箱:zgfy_ex 163.com

  附:《最高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2019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邵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