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招聘聘用制驾驶员公告

2019-11-21 17:34:35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驾驶员。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用工方式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

  三、名额及岗位

  计划招聘1人,安排在驾驶员岗位。

  四、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25周岁以上(1994年12月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以后出生)。

  4.取得B1(或A1、A2)驾驶证并具备2年以上中型客车驾驶经验。

  5.复转军人优先。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刑事强制措施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

  身份证复印件、《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驾驶本复印件以及本人报名登记表中所涉所有经历、荣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至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综合办公室(封面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并将上述材料(原件)的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xftzhb@126.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5日。邮寄报名材料的,以收件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的,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六、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按照1:10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通过电话告知考生。

  (二)考试

  考试分为驾驶技能测试和面试。根据驾驶技能测试成绩,按照1:5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

  1.驾驶技能测试。主要进行实际道路车辆驾驶测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差额考察

  1.综合驾驶技能测试及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差额考察。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后派遣至我庭工作,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表现优秀者可以续签。

  九、工资待遇及其他

  薪资标准为4700元每月(含五险一金),并根据工作表现发放绩效奖金。单位提供就餐、住宿、办公、差旅报销等必要保障。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综合办公室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33号,邮编450047。

  电子邮箱:sxftzhb@126.com。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10-67551960

  

    附:《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

2019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