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2020年度新课程研发公告

2020-01-02 17:31: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和第七次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依据《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8-2022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19-2023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经国家法官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研发符合新时代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新要求的新课程,公告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聚焦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更好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进人民法院教育培训体系和培训能力现代化。

  二、申报要求

  1.政治性。课程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创新性。课程内容应有创新精神,以新内容、新方法、新视界为突出特色,确保课程内容的原创性和新颖性。

  3.针对性。课程内容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结合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依据《国家法官学院2020年度新课程研发指南》研发课程。

  三、申报人范围

  (一)个人名义申报

  1.各级法院领导、审判业务专家、资深法官及综合部门业务骨干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研院校教学科研人员

  3.国家法官学院及各分院专兼职教师

  (二)单位名义申报

  1.各级人民法院

  2.各科研院校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1.申报人可以单独或联合申报课程研发项目,鼓励与国家法官学院教师合作申报。

  2.依据《国家法官学院2020年度新课程研发指南》,填写《国家法官学院新课程研发立项申请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3.《国家法官学院2020年度新课程研发指南》中的题目,为新课程研发提供指引,申报人可以修改《指南》中的题目,但不得超越《指南》的范围。

  4.新课程研发立项由国家法官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决定。

  五、新课程研发立项、试讲与结项

  (一)立项

  申请人提交《国家法官学院新课程研发立项申请书》后,经国家法官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决定予以立项的,由国家法官学院公布立项公告并通知申请人。

  (二)初审

  申请人接到立项通知后,在一个月内完成备课,并提交授课PPT和教案。专题讲授的教案为8000字左右的授课提纲;案例教学的教案包括相关案例材料、授课方案、5000字左右的授课提纲;结构化研讨的教案包括研讨方案、5000字左右的授课提纲。完整授课时间为2到3小时。国家法官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提交的PPT和教案进行初审。

  (三)试讲评审

  对于初审合格的课程,通过现场试讲方式进行评审。试讲时对授课内容、授课方式和授课重点难点予以说明。国家法官学院承担京外申报人现场试讲时的往返交通费。

  (四)结项

  通过试讲评审的课程,国家法官学院将选择合适时间安排授课。首次授课学员测评优秀率达到85%以上的,予以结项;否则,不予结项。

  六、经费资助

  每门课程资助研发经费12000元。课程研发立项后支付课程研发启动经费6000元,课程研发结项后支付剩余经费。

  结项课程的课件将作为网上培训使用。网络培训课件使用费按照国家法官学院相关规定支付。讲课人在国家法官学院院内外授课时,应标明“国家法官学院资助研发课程”字样。

  七、申报期限

  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登陆国家法官学院官网(http://njc.chinacourt.org/)下载《国家法官学院2020年度新课程研发指南》和《国家法官学院新课程研发立项申请书》,并于2020年2月18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到下列邮箱,电子版申请书及邮件请按“申报人+申报单位+申报课程题目”的方式命名。

  联系人:唐世银

  电话及传真:010-67559407

  互联网电子邮箱:tangshiyin@sina.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1号国家法官学院教务部

  邮政编码:100070

 

    附:

    国家法官学院2020年度新课程研发指南

    国家法官学院新课程研发立项申请书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