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已报废摩托车 男子获拘役并处罚金
2021-08-16 08:40:47
 

  中国法院网讯(邱斌 黄楚菲)摩托车俗称“肉包铁”,顾名思义它的安全性能比起汽车等交通工具来说会低得多,有人却视生命如儿戏,酒后驾驶已报废摩托车招摇过市。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被告人李某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5月3日20时50分许,被告人李某饮酒后驾驶闽GP3xx9号二轮摩托车从沙县区莲花园路口行驶至沙县交通局红绿灯路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一身酒气的李某被民警带至沙县总医院抽取血样送检。同时经过系统查询,李某驾驶的摩托车系报废车辆。经鉴定,被告人李某的全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55.3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案发后,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桌饮酒的其他犯罪嫌疑人。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李某犯罪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悔罪表现,沙县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