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中法院对“老赖”强制执行
2021-09-23 10:17:22 | 来源:三江都市报 | 作者:宋戈
 

  近日,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老赖”彭某进行司法拘留。在失信惩戒措施的强烈震慑下,彭某当场履行长期拖欠申请执行人吕某、王某的劳动报酬共计7650元。

  据悉,吕某和王某均受雇于被执行人彭某,在某处工地作业。完工后,彭某向二人结算部分工资并出具欠条,约定余款支付时间,但到期后彭某仍未履行义务。多次催要无果后,吕某、王某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承办法官组织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彭某依旧未按调解协议支付两人余款。被执行人彭某多次出尔反尔,无视已生效文书的法律效力,吕某、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向被执行人彭某明理释法,敦促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并通知其来院申报财产,共商处理办法,但彭某均以各种理由敷衍塞责,拒绝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情况,且态度蛮横、气焰嚣张,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为捍卫司法权威,打击“老赖”嚣张气焰,市中区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对彭某采取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面对惩戒,彭某也认识到错误,立即联系家人将现金送来并当场支付。在债务履行完毕后,执行法官彭某进行普法宣教,并发文依法解除对彭某的拘留决定。

  据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或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