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枞阳法院调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22-01-24 14:26:22
 

  中国法院网讯(朱方龙)“我一定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履行,不会少他一分钱的……”近日,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汤沟法庭庭后调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接续跟进调解,力促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原告曾某与被告胡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5月份,胡某因资金周转向好朋友曾某借款26600元,因出于对朋友的信任,曾某爽快的答应了,胡某也出具了借条。2021年3月份,胡某再次向曾某借款6800元,并出具借条。后,经过曾某的多次催讨,胡某期间还款5000元,尚欠28400元一直未还。无奈之下曾某一纸诉状将胡某告上法庭,请求其立即归还借款284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向胡某送达了民事诉状副本及其他相关诉讼文书,胡某对借款的事实无异议。开庭的当天,法官多次联系胡某来庭应诉,但是胡某未如期到庭。庭审结束后,法官一直没有放弃调解工作,耐心地打电话给胡某,从情理法的角度阐述利弊;同时与曾某沟通协调,提出可行性调解方案。最终,在承办法官多次电联催促下,胡某终于如约来到法庭,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按印并答应一定按期履行给付义务,也因此出现了文中开头的那一幕。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