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法院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
2022-04-02 15:32:48
 

  中国法院网讯(廖雨婷)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大港中心法庭法官走进乡村,实地调查、倾心调解,成功解决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

  大港中心法庭受理原告薛某甲与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调查发现该案案涉矛盾实为原告与其他村民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纠纷。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法庭负责人与承办法官当即决定直接去村里调解。

  法庭负责人带着法官两次赴镇政府,经镇党委、村委会介绍得知,该村村东两千余亩土地因某集团经营养猪场而被占用,绝大多数村民因之前已经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都顺利领取了土地补偿款。原告父亲与村民薛某乙因两家42.63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归属问题发生争执,导致两家未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协议,村委会无法发放相应土地补偿款,原告遂起诉村委会要求给付相应土地补偿款。案情复杂且矛盾激烈,经村镇两级领导及薛氏宗族相关人员多次调解,均未解决。

  为了真正化解双方由来已久的矛盾,法官两次赴村委会开展现场调查,将当事人召集在一起,努力做调解工作。开始,原告不同意调解,另一方薛某乙也拒不接受法院调解,并表示要另行提起诉讼,将官司打到底。在调查过程中,村委会向法官出具一份记载该村委会最近一次土地承包经营情况的登记表,按照该登记表显示的情况,原告并无诉讼主体资格,其父亲才是适格主体,该案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但驳回起诉并不能真正解决矛盾,法官决定继续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在村委会的大力协助下,历经五个小时的不懈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与村委会签订占地补偿协议,村委会第一时间将土地补偿款发放到双方手中。

  该案的顺利调解,促成该村另外几起案情基本相同的矛盾纠纷顺利解决,实现了“调解一案、解决一片”的效果。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