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合江法院宣判一起骗取医保基金案件
2022-04-13 15:23:58
 

  中国法院网讯(罗太平 唐军)4月8日,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一起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被告人赵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被告人赵某在其经营的合江县某村卫生所内,将其购入的原本不属于医保范围的药物串换成医保范围的药品,并通过医保系统报销,共计骗取医保基金10余万元。

  2019年9月12日,合江县医保局对赵某经营的卫生所进行稽核调查后,将该案线索移送合江县公安局。合江县医疗保障局稽核调查期间,被告人赵某已将骗取的医保基金全部退还。2020年1月3日,被告人赵某经合江县公安局民警电话传唤后,主动前往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利用非医保药品串换医保药品在医保系统报销,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数额巨大,已经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赵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赃款等情节,故决定对被告人赵某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赵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故对其适用缓刑。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