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高淳区法院保障法官依法履职
2023-05-16 09:35: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妍岚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时,被告某公司的代理人王某发短信侮辱、威胁法官。为维护法官合法权益、保障法官依法履职,高淳区法院对王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

  王某因对案件移送至高淳区法院审理有异议,经法院干警反复释明后仍心存不满,遂发送“我们俩互殴一下”“你头脑不好”等内容给案件承办法官。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向王某进行释法析理,并对其辱骂和威胁承办法官的行为进行警示、训诫和教育,告知其该行为是对司法权威的藐视,属于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

  王某称自己是酒后一时冲动,现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真诚悔过,并当面向法官道歉写下悔过书。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