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落实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要点
2023-05-18 09:48: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孙维民
 

  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对进一步完善我国诉讼制度、加强审级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基层法院应锚定目标任务,立足工作实际,理清推进改革的方法路径,力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1.明确目标任务,凝聚参与各方改革共识。该项改革明确基层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为顺利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指明了方向。为落实改革要求,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党组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汇报试点部署情况,主动将试点工作融入地方改革发展大局;组建试点工作专班,制定试点实施方案,为试点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积极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改革文件,精准把握改革试点的价值目标追求,凝聚改革共识,形成全员参与改革的工作态势。

  2.聚力关口前移,力争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开展“无讼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实施万人成诉率考核机制建设,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坚持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不断加强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的实质性对接,健全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将人民调解员内嵌入审判团队,大力推行“驻院”“驻庭”调解。针对涉企劳动人事等纠纷案件,加强与区总工会、区人社局等单位对接,通过专业调解和行业调解,助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3.倾力查明事实,做到一审案件实质解纷。坚持能动司法,引导当事人充分举证,充分发挥依职权调查取证的作用,最大限度还原案件事实真相,为依法解纷奠定事实基础。进一步加强完善类案专审机制,为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纠纷选优配强专审团队,推行类案审理指引,发挥典型案例作用,统一裁判尺度,切实做到类案同判。组织开展民商事审判业务经验交流系列活动,由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就公司类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等主题进行交流分享。

  4.着力系统集成,统筹各项改革协同推进。将改革试点与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等工作结合起来,巩固深化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成果,充分发挥小额诉讼制度优势,切实提高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深入完善审判团队建设,发挥速裁团队速度优势,加强司法确认工作,加大督促程序适用力度,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构建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风险,最大限度实现案件衍生率、一审案件发改率下降,一审服判息诉率上升的目标。

  5.借力科技赋能,助推改革任务提档增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进一步构建信息化智能化支撑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特殊类型案件”的发现识别、甄选报送机制,建立要素式分析与表格式整理相结合的案件识别流转机制。主动对接上级法院,推动构建试点情况和数据智能化监控、提取、分析机制,实现“下交上”和上级法院提级管辖案件提请程序等全流程网上运行。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上级法院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做好数据汇总工作,不断总结提炼改革试点经验成果。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