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助推类案同判
2023-08-10 09:25: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邵鹏
 

  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对统一法律适用提出了更高要求,类案检索机制应运而生。202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其第十二条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积极推进类案检索工作,加强技术研发和应用培训,提升类案推送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被逐渐运用到司法实践当中,大量司法案例被数据化,类案可以被更加精准高效地筛选出来,助推实现“类案同判”。

  一、人工智能助推类案同判的可能性

  人工智能以海量司法数据为基础,以算法为核心,对司法活动进行智能化分析,从而辅助司法实践。人工智能助推类案同判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第一,人工智能可以提升司法效率和质量。提升效率方面,智能办案辅助系统可以用算法替代部分人工劳动,快速处理重复任务,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质量方面,将案件的要素提取出来后,经过与数据库中案件要素的比对,可以筛选出同类型的案件,法官在裁判时可以参考这个比对结果,增强其裁判质量。第二,人工智能对类案要素的识别能力强。深度学习算法具有强大的数据识别和抓取能力,可以在海量数据中准确选取类案要素,经过比对之后进行类案推送。第三,人工智能在算法上与类案同判有共通性。算法上有一种类比推理是寻找对象间的相似性并使用数学方法推导其他相似性的过程。人工智能可以收集和比对待解决案件相关信息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与同类案件的相似性,为法官的裁判提供参考,这有利于提升裁判质量,统一裁判尺度,进而推动类案同判的实现。

  二、人工智能助推类案同判的不足之处

  人工智能技术给司法实践提供了诸多便利,但是类案同判这一目标也给目前的人工智能技术提出了一些难题。第一,数据库不够全面完整。第二,类案推送的质量不够高。这主要涉及标注问题,很多类案要素都还没有在系统里被标注出来,这些没有完全标签化的案件信息反映在查询时仍是不够精准的数据。目前类案推送方法主要是通过关键词检索,但争议焦点等重要信息在数据库中没有设置要素标签,即使是符合法官需求的案件,或案件中包含法官需要的内容,也可能无法检索到。第三,技术层面有待提升。目前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人工智能存在一个共性问题,即无法做到举一反三,而类案同判需要的就是举一反三的能力。算法是人工智能技术的核心,人工智能究竟有多“智能”完全取决于算法水平,因此需要在算法层面作出调整,使其运行结果具有一定开放性和创新性。

  三、人工智能助推类案同判的突破点

  虽然人工智能在类案同判的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但是人工智能技术在不断发展进步。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尝试在以下方面进行突破。第一,完善司法数据库。提高数据质量,将上传的数据标准化、规范化,将各种要素都赋予相应的标签,便于计算机识别和评判,也便于检索。第二,提升类案推送精准度。可以对法官需要的信息进行采集,尤其是案件类别和争议领域等信息,根据具体检索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推送。在推送之后,可以记录法官在使用类案推送系统时的选择,形成个性化的检索服务模型,为后续更加精准的推送打基础。第三,提高算法水平。可以向高级别的自然语言处理模型汲取灵感,类案同判对计算机来说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为了将其变为计算机可理解的概念,可以先将法官的各种需求提前输入计算机,让其进行大量的文献检索,在这个过程中不断作出反馈,逐渐提高搜索结果的精度,向着期待的方向不断调整和完善。之后遇到类似的案例也会利用之前学习的经验进行举一反三,提高检索的效率和质量。

  统一法律适用是司法公平正义的要求和体现,而类案同判就是统一法律适用的重要标准。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为实现类案同判提供了一种可能。尽管目前技术上仍存在一些不足,但是正如统一法律适用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样,人工智能助推类案同判也将是一个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曙光已现,未来需要法律工作者和计算机工程师的共同努力,不断完善数据库、不断提升推送精度、不断提高算法水平。

  (作者单位: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