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无袍之身 尽有为之责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刘冬参审履职事迹
2023-09-12 10:52: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周素青 刘冬
 

  刘冬,1980年10月出生,是高碑店市一名普通的高中教师,2021年1月,经高碑店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他成为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

  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2021年至今,刘冬同志成为高碑店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已经有三个年头,通过参加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他了解到人民陪审员不重学历,更重阅历,因此,他不但积极参加岗前培训,还利用业务时间学习各类法律法规,观看庭审录像,努力吸收更多庭审知识和庭审技巧,做到读懂、吃透、记牢、用准。

  每次参加庭审,他都认真准备,提前学习《民法典》和《法律常识一本全》等相关书籍。庭审前,认真向书记员和主办法官了解案件情况,认真查阅卷宗;陪审中,认真倾听控辩双方的意见;庭审后,与合议庭人员认真合议案件,积极发表本人意见。

  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未陪审时,周边朋友对刘冬讲“陪审就是个摆设,不要轻易发表意见,即使发表意见,也不会被主审法官采纳。”在经过实际陪审后,颠覆了他对陪审工作的看法,每次主办法官都会主动征求陪审员的意见,书记员也会做详实的记录,在合议时,陪审员的意见也会被积极地采纳。

  在众多陪审案件中,有一起案件他至今记忆犹新。2022年,由于受当下不良网络信息的影响,两名学生通过网聊认识,几次见面后发生了强奸的事实。由于双方都是未成年人(被告人是一名高三学生,被害人是一名未满14周岁的初中生),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案件审理采用了不公开形式。庭审过程中,他认真聆听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详细了解了整个案情,站在一名人民教师的角度,充分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希望可以给予学生重返校园的机会。而且,希望尽快对被害人提供心理辅导,保护好未成年人隐私,决不能让一时错误影响孩子一生。

  庭审结束后,他站在陪审员与老师双重身份的角度,全方位与双方家长进行积极沟通,本着尽量给孩子一个改过的机会,促使双方家长达成了和解。最终判处被告人刑罚以警示他人,同时,被告人给予被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

  结合本职,推进陪审工作向纵深发展

  作为一名教师,他深知校园普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因此对未成年人犯罪尤为关注。每学期,他都会对参与的庭审案件进行梳理,利用班会或升旗仪式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普法宣传,并结合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告诫学生们一定要知法守法,远离犯罪的红线。

  除此之外,他对帮信罪也尤为关注,通过参审帮信罪案件,其了解到好多人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了法律,如普通群众认识的网络刷单就是占点小便宜,其实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结合具体的陪审案件,他会利用课余时间对相关法律信息进行深入解读,并积极开展宣传,宣传活动也由学生、校园扩散到邻居、社区。刘冬称:“我要将普法宣传的范围尽量扩大,让身边更多的人,执法守法,远离犯罪。”

  庭审仍在继续,学习不曾停歇。作为一名老师,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刘冬表示,今后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在庭审中更多更好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积极维护司法公平,将所学所感所悟应用到课堂上,播撒到校园里,为孩子们做好普法教育,为孩子们撑起法治“保护伞”。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