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暴致妻子轻伤 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获刑
2023-09-13 11:03: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姜平 李婧玥 一瑶
 

  “我为你生儿育女、任劳任怨,你却将我砍伤,你为何要如此待我……”被告人李某的妻子在法庭上哭诉。近日,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男方家暴致妻子轻伤案件,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被告人李某和妻子结婚二十余载,生育的三个子女均已成年。两人共同生活期间,李某只要稍有不快就会殴打妻子。今年四月,李某与妻子在家因琐事发生争吵和抓扯,李某竟拿起菜刀砍向妻子的双腿,妻子腿部当场鲜血直流,报警后妻子被送医。经鉴定,李某的妻子双下肢缝合伤构成轻伤二级。被告人李某经民警在案发现场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叙永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因被告人李某系婚内对妻子实施家暴,承办法官联合家事法官以及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公诉人均对被告人李某伤害妻子的行为,进行了当庭教育和训诫。

  开庭审理后,法官与县妇联干部共同上门对被告人李某的妻子开展判后回访,对其进行慰问和心理辅导,再次向李某妻子讲解和宣传反家暴维权知识。该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法官说法

  家本应是最安全、温暖的地方,但当被告人将刀挥向妻子的那刻,家却成了她最恐惧的牢笼。家庭是温馨的港湾,而不是充满硝烟的战场,家庭暴力也从来不是“家务事”,而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任何伤害家人的行为,都不会得到道德和法律的准许。

  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平安社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叙永法院立足审判职能,联合县妇联等相关部门,共同构建覆盖全县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体系,在两河(家事)法庭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市级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站,并已启动省级示范站的升级打造工作,以更好地满足妇女儿童服务需求,促进家庭平安幸福、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