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唐:调解协议不执行 耐心调解把案结
2023-09-19 14:46:49
 

  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 杨汶毓)近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在“砺剑高唐”执行行动中,认真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耐心调解,高效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赵某与张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于2023年3月1日前支付赵某2万元,2023年5月1日前支付3万元,2023年8月1日前支付2.5万元;如张某不能按上述期限支付赔偿款,赵某可就剩余赔偿款另加1万元违约金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生效后,张某仅履行了2.5万元的给付义务,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因被执行人张某和申请执行人赵某同在外地务工,执行法官便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张某沟通,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在执行法官的主动联系和不断敦促下,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人赵某从外地赶回高唐并来到法院。经过执行法官整整一天的耐心调解,张某最终同意履行给付义务,并缴纳了执行款项4.5万元,赵某也自愿放弃违约金1万元及剩余部分案款。至此,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该院积极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始终坚持集中力量解决涉民生案件,做到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不仅彰显了法律权威,而且体现了司法温度,更解决了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从而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