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赔?如何赔?人车不一致时交通事故责任这样来处理
2023-10-31 15:17: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梁江焕
 

  在生活中,汽车因其便利性成为不少人出行首选的交通工具,但实际中经常存在出租、借用甚至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导致车辆使用人和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形,在人车不一致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关于车辆贬值损失、停运损失以及车辆维修期间的租车费等特殊损失该不该赔?

  问:租用或者借用别人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答:我国民法典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一般包括以下情形:(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也就是说,出租或者出借车辆后发生交通事故的,首先应该由使用人也就是司机承担责任。出租方和出借方只有在有过错,如未审查司机是否具有驾驶资质、未对车辆安全性能尽到注意义务等情形下才需要和司机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问:出租车司机醉酒后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由谁来承担?保险公司能否以“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车辆”为由拒赔?

  答:不同于家用小客车,出租车由出租车公司统一运营和管理,在具备相应从业资格证和服务资格证前提下,由出租车司机驾驶。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在未经出租车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应由车辆驾驶人承担责任。

  此外,对于出租车司机擅自将出租车交由他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获得商业赔偿则要视情况而定。如保险公司已就相关免责条款向投保人作了提示说明,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则由侵权人自行赔偿;如保险公司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免责条款视为无效,则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也就是说,如果在未经出租车公司允许的情况下就驾驶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出租车公司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在保险公司免责条款约定有效,具有免赔事由的情况下,出租车驾驶人应该自行承担责任。

  问:给用人单位干活期间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来承担责任?

  答: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此外,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因此,如果是在提供劳务或者履行职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由雇主或者用人单位对司机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在司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下雇主和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后可向司机进行追偿。

  问: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贬值造成的损失能得到支持吗?

  答:根据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因此,通常情况下,修车费、车载物品损失、车辆施救费等直接损失才能获得支持。

  而车辆贬值造成的损失属于间接损失,并不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财产损失范畴,因此,该项损失能否获得支持需要法院根据车辆购买的年限、损失的程度等条件进行综合判断,一般情况下需要先启动鉴定程序,再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负担能力和车辆价值差别等因素来判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问: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无法运营,停车期间造成的损失能得到支持吗?

  答:根据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对于因交通事故无法从事营运活动造成的损失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应该提供如运营收入表、运输合同、运输里程结算表等证据来证明具体的损失数额,必要时可申请司法鉴定进行确认。

  问:价值百万的豪车被别人撞了,车辆维修期间租一辆价值相当的车上下班,租车费能得到支持吗?

  答:根据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非经营性车辆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家庭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维修期间无法继续使用时,权利人有权就此期间产生的交通费主张权利。但应该注意,在维修期间替代性交通工具的选择应该通常合理,即出于日常代步需要如乘坐公共交通产生的费用、打车费和租车费。

  如果选择租车,应考虑租车的必要性、租车种类的合理性,且以当地一般租车标准为宜。所以说,即使自己的百万豪车被撞了,也不能想当然以自己的车辆类型为参照标准,而应该选择一般普通轿车,否则产生高昂的租车费将难以获得全部支持。

  因此,对于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来说,不要将自己的车辆随意租借给他人并且要妥善保管车辆钥匙、注意维护车辆的安全状态,避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对于司机来说,不要随意驾驶他人车辆,更不能驾驶与自身资质或者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否则即使在车辆投保商业险的情形下也可能需自行承担责任。最后,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应积极协商车辆定损和维修事等事宜,避免定损和维修时间过长,造成车辆相关损失超过合理的范围。

  (作者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