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为避执统一口径?遭揭穿认错求和
2024-05-13 11:10:37
 

  中国法院网讯(江紫微 甘兆扬)当同案被执行人统一口径逃避执行时,执行法官将如何应对?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采用教育警告和现场调解并用的方式,成功执行和解该起承揽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申请人企业合法权益。

  据悉,被执行人白某、柳某二人合伙承包某项目后,将其中部分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申请人某装潢公司。装潢公司按约完成建设后,白某和柳某尚欠其部分工程款未支付。为追讨被欠工程款,装潢公司对白某和柳某一并提起诉讼,经法院调处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白某和柳某向装潢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4万余元。调解协议生效后,因白某和柳某均未履行付款义务,装潢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因该案为涉企案件,执行团队受案后从保障企业权益、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立即依法冻结了两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同时数次对其宣讲法律规定和执行政策。然而,两被执行人经多番教育劝导后仍持消极态度,一直未主动履行生效义务。为尽快解决该案,执行团队于近日再次传唤两被执行人,督促其正视并履行自身应尽义务。不料,两人均声称所承揽的项目严重亏损,当前无经济能力兑付执行款。

  两被执行人躲闪的眼神和极不自然的表情迅速引起了执行团队的怀疑,执行法官随即将两人分开询问。果然,两被执行人对同样的问题做出了各异的回答且破绽百出,其编造理由逃避执行的行径立时被揭穿。执行法官随后对两人进行了严厉的警告训诫,明确告知如不尽快履行生效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进一步执行措施。慑于强大的法律威严,白某和柳某主动承认自身错误并共同表达和解请求。

  经执行团队积极调解,双方于当日下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两被执行人向装潢公司当场先行兑付一万元,剩余执行款分期付清,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