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区:大山深处的“双赢”执行
2024-05-15 10:24: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贺雪丽 许颖 王静
 

  “陕西的法院,凭什么到贵州执行?”

  近日,在贵州省六盘水市大山深处的某矿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张瑞琨、丁正刚一表明身份,一群矿工便“气势汹汹”地赶来。

图1为执行干警现场调查作业车间(1643734)-20240515101328.jpg

执行干警现场调查作业车间。

  在陕西某工程公司与某矿业公司合同纠纷案的执行环节,法院调查到被执行人某矿业公司资金链断裂,除在某矿山有采矿资质和设备外,无可执行线索。

  面对情绪激动的矿工们,干警开始释法明理:“我们今天来是要跟你们公司的负责人商量还有什么办法还钱,问题不解决,公司账户一直有被冻结的风险,大伙的工资也得不到保障,是不是?”

  干警还利用调解间隙,一边进行设备司法拍卖看样,一边留心矿区现状,寻找和解的可能。

图2为执行干警对第三人作为担保提供的车辆(1643733)-20240515101326.jpg

执行干警对车辆进行扣押查封。

  干警留意到,一些采矿设备正在调试运行,经多方询问后初步确认有复工迹象。于是,干警为申请执行人算了笔“经济账”:

  “这些设备是根据该矿山定制的,用途单一,如果拍卖,价值将大幅贬损,拍卖款对你们来说也是杯水车薪,而且会让被执行人失去生产能力,更无法持续偿还,要是用其他方式分期付款,则有可能全部还款。”

  “如果他复工后依然没履约,司法拍卖随时能启动。”

图3为执行干警协调双方当事人和解(1643732)-20240515101325.jpg

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

  干警又给被执行人算了笔“法律账”:向其送达《预罚款告知书》等文书,告知拒执风险,并说明需当天支付第一笔欠款并提供担保。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第三人提供了担保,将车辆暂交申请执行人保管。

  “第一笔案款到账啦!”

  7个小时后,申请执行人收到了第一笔执行案款。一场异地执行没有辜负干警们跋山涉水的努力,达到了兑现胜诉权益、维护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秩序的“双赢”。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