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牧区 方便牧民暖人心
2024-05-16 14:15: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波塔·哈孜书
 

  为保障群众合法权利,化解群众矛盾纠纷,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西吉尔人民法庭深入牧区,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让牧民群众享受“零距离”司法服务,打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

  2023年,阿某与努某签订《牲畜托管养殖合同》,双方约定,阿某将22头牛托管于努某放牧一年,按市场价每头牛500元的标准共计11000元,于1年后支付努某。后阿某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努某将阿某诉至法院,要求阿某支付牲畜托管费。

  案件承办法官主动联系阿某,阿某表示,此时正处于牧民转场季节,放牧任务繁重,家住牧区比较偏僻,无法按时到庭参与庭审。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深入牧区进行调解,将双方当事人一同约至阿某家中。

  承办法官一行驱车70余公里到达阿某家中,在看见法院干警上门寻找当事人阿某时,阿某妻子情绪比较激动,既不告知当事人去向,也不愿签收法律文书,在干警的耐心劝说下,阿某妻子明白法官一行是来帮助阿某解决问题的,其妻子才将阿某叫回家中。

  调解中,承办法官考虑到阿某和努某都属同村牧民,为避免双方之间进一步产生矛盾,决定围绕“法理”“情理”的角度对阿某耐心疏导,讲清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及影响。另一方面,法庭干警也向努某说明阿某目前的状况,正值牛羊转场期,阿某无其他收入支付承包费,希望理解阿某的难处。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阿某与2024年9月之前,将放牧的家畜销售后,偿还努某合同费。

  下一步,木垒县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以深化诉源治理为抓手,探索推行“诉源治理+巡回法庭”模式,大力开展巡回调解工作,并积极融合多种调解方式,实现化解纠纷“提速换挡”,架起司法为民“连心桥”。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