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死险酿宗族械斗 法官不懈调解终化干戈
2010-06-23 16:39: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邝鑫森
  由于不小心驾车撞人致死,原本几个人参与的斗殴演变成同村徐、李两姓村民的群体性纠纷。地方政府、公安、检察等部门调解都未能平息双方纠纷。案件移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后,在院领导、庭领导、主办法官的努力下,借助律师、双方当事人亲戚、基层调解员、公安干警的力量,历时半年时间,终于在6月22日调解结案,两姓村民握手言和,一场大规模宗族械斗得以避免。

  2009年5月5日,玉州区茂林镇陂头村民徐海强在玉林市大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办公室门口处,因其驾驶的混凝土搅拌车扬起的烟尘喷到了李积军身上,双方发生争吵,并打电话叫人来准备打架。不久,李积军一方来了李善聚等4名男子,他们在李积军的指引下,操摩托车锁和石块冲向徐海强,徐海强见状后驾驶搅拌车绕搅拌楼转了一圈后,向门口方向驶去,汽车到达公司地磅时,李善聚忽然从搅拌车侧面追上并跳到车头试图拦下疾驶的汽车,徐海强刹车不及,将李撞倒并碾压,后李善聚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徐海强投案自首。事后,他所在的大都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李善聚的亲属李维才、林世芬、叶燕等人签订《协议书》,该公司除承担李善聚的医疗费43708.4元外,还赔偿各种损失共18万元。公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在审理期间,李维才、林世芬、叶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徐海强赔偿损失共20万元。

  在附带民事部分审理中,由于双方情绪激动,观点不一。为了平息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做到案结事了,针对人员居住分散,有的远在南宁、广东各地做工,召集难,调解更为艰难的情况,庭长黄海和主办法官邝鑫森多次利用双休日远赴南宁、广东等地,并深入茂林镇了解情况,调查摸底,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但是被害方难以接受失去亲人的现实,一直不原谅被告人的过错,也不愿意调解;而被告人一方以大都公司已赔偿了原告人的损失为由,也不愿意调解。玉州区法院分管院领导知道调解陷入僵局后,出面协调茂林派出所、司法所,陂头村委、木寨村委关系,请求各部门协助调解。双方律师为法官调解精神所感动,改变了庭审结束,代理事毕的做法,主动做各自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积极配合调解。

  6月22日,历时半年,双方当事人终为法官不懈精神所感动,原意坐下来协商解决双方纠纷,被告人在大都公司赔偿的基础上,再赔偿2万元给原告,原告原谅被告人的过错,徐、李两姓大规模的械斗化解在萌芽状态中。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