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养”频频发生 违规使用公车披上隐身衣
2017-06-19 19:04:29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作者:杨越
  防止使用现金加油环节跑冒滴漏而推行的公务加油卡,却被一些人用来为私车加油;压缩经费而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却有一些人以因公租车名义公款报销私车加油费用;保障公务出行而实行的“车补”政策,在执行中变了味,有的干部领着公务交通补贴,却违规乘坐公车、额外报销相关费用……从各地查处和通报的案件来看,违规使用公车披上隐身衣,应引起警惕。

  以“公车费用”之名,谋个人私利

  违规使用公车,是近年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为突出的一类。数据显示,截至4月底,今年以来全国共查处此类问题2072起,处理党员、干部280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71人,3项数据均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大类型中排第3位。

  “车轮上的歪风”除了存在公车私用、固定或变相固定使用、未到更换年限以旧换新、为追求享受装饰公车等“老病”外,还出现了以“使用公车”“公车费用”名义谋取私利的新变种。

  许多单位使用公务加油卡,本来是为了防止车辆管理人员、司机少加油多开票、未加油用虚假票据报账等问题;或者是取消公务用车后,确需使用私车办公务时,实行加油量控制。但是,个别党员、干部却在这张小卡上动心思、“做文章”。天津市和平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周庆津,将单位公车加油卡给儿子使用,共加油98次,总金额2.2万余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个人驾私车出行的费用本应自掏腰包,却有人假公车之名报销过路费和加油费。湖北省宜都市潘家湾乡司法所原所长陈世海,驾私车到张家界旅游后,在潘家湾乡政府报销路桥费和加油费601元;驾私车到武汉市看望病人后,在该市司法局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路桥费320元、加油费400元。此外,陈世海还在该市司法局报销停车费和轮渡费25元、加油费2000元。最终,因用公款报销私车费用,陈世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更令人拍案惊奇的是,个别党员、干部移花接木,将私车费用转移到公车所用的卡上。北京市顺义区司法局北小营镇司法所原所长朱明乔,先后13次将绑定在公务用车的ETC卡放在私家车上,赴多地旅游,消费共计2100多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公车改革后,取消了公务用车的单位,有时的确需要租车,但个别党员、干部将私人加油票据以租车为名公款报销。还有的党员、干部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报销相关费用。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吕大武,在享受每月3000元交通补贴的同时,额外报销交通费用4.4万余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纪律意识缺失,监督管理不到位,致使“私车公养”频频发生

  “从现实情况看,违规使用公车出现花样翻新、隐形变异的主要因素,一方面是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规守纪,另一方面是相关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不严。”陕西省麟游县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进华如是说。

  以前,“车轮上的歪风”主要表现为公车私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正风反腐力度不断加大的态势下,直接公车私用极易被发现。于是,一些人为规避监督玩起新花招。

  此外,由于各地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收受礼金礼品、滥发津贴等问题露头就打,一些党员干部原来获取“额外收入”的渠道被堵死,便将目光转向其他方面。通过“私车公养”,或通过与公车有关的虚报、多领,便是少数人“增收”的渠道之一。

  其实,无论“车轮上的歪风”花样如何翻新,只要属于违规违纪,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领导干部都脱不了干系。

  公务加油卡如何管理、公车怎样使用、什么情况下租车,主要由负责车辆管理的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监督。如果这方面出了问题,他们都负有责任。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人社局公车管理责任不落实,办公室主任张文德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的副局长刘建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同时,主要领导作为公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不讲原则、不认真执行规定、对车辆支出审核把关不严,也会为“车轮上的歪风”留下生存空间。

  湖北省当阳市司法局玉泉司法所所长尹诗超,因数次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严爱民被诫勉谈话。对此,李进华认为,下属单位发生违规使用公车问题,上级党委、纪委也难辞其咎。

  如果公车管理各个关口都有人“把守”,每一个“守关者”都认真负责,企图越界者就不会得逞。

  对违规使用公车出现的隐形变异问题,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更要睁大火眼金睛,任凭不正之风‘七十二变’,也要把它们揪出来,有多少就处理多少。”对违规使用公车出现的隐形变异问题,一定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

  只有用作公务活动的车辆,其加油等支出才能使用公款。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要教育党员、干部必须清楚这一点,切实做到公私分明。对明知故犯、有意规避、顶风违纪的,要从严从重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此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有效遏制“车轮上的歪风”新变种,必须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推进公车改革的效果如何,取决于改革和监管的力度。

  随着公车改革落地,对公车正常使用的费用报销、公车加油卡的使用等,都要完善细化相应的配套制度。负责公车管理的领导干部要加强监督,主要领导干部要严格审核,不让那些想用公家油“肥”自家车的人有可乘之机。

  强化管理必须严肃问责。有关专家指出,一旦发现私车公养问题,除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对负责管理公车的人员,以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只有这样,才能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

  “车轮上的歪风”积习甚深,不易根治。但是,无论是“传统型”还是“变异型”问题,如果各级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都落到实处,各个单位的主要领导、相关领导都负起责任来,敢于担当,抓小抓细,切实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执行纪律规定,这一问题一定会得到有效解决。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