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 寻衅滋事 聚众斗殴 强迫交易 串通投标
江西芦溪一黑社会性质组织28人获刑
2019-10-16 09:12: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佳佳 陈翩翩 文溪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吴某等28人涉黑案进行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串通投标罪,寻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首要分子吴某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陈某等2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的附加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以被告人吴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众多、层级分明,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在吴某的组织、领导下,形成了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多次聚集组织成员,自2013年4月至2018年7月期间,有组织地实施了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活动共计35起,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以此支持、促进组织的发展壮大,同时巩固组织的经济实力。该组织在当地部分区域、行业领域形成非法控制,称霸一方,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

  法院经审理认为,以被告人吴某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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