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彰显民间智慧
2020-04-10 09:38: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姚建军
 

  人民陪审员来自不同岗位,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可以协助法官解决疑难问题,弥补法官的知识缺陷,为案件审理提供智力支持。

  2018年4月27日我国《人民陪审员法》施行,至今已两年。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落实,是法院维护民主监督体系,保障审判公正的又一举措。借助人民群众智慧断案,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司法领域中联系群众、熟悉群众、代表群众等优势,让普通民众协助司法、见证司法,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人民陪审员来自不同岗位,但都是各自领域的行家里手,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医疗、金融、建筑等案件,可以协助法官解决疑难问题,弥补法官的知识缺陷,为案件审理提供智力支持。人民陪审员通民情、知民意、懂常理、接地气,在处理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高的案件时,可以将群众的生活经验与法官的司法逻辑互为补充、相得益彰,为社会留下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完美统一的案件。人民陪审员作为“不穿制服的法官”,与当事人在感情沟通和心理交流上有着天然的优势,能够将法律专业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形象贴切的群众语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使调解结果兼容民心民意,促进案结事了。

  人民陪审员要充分发挥民智在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司法公信上的天然优势,突显自身在合议庭的实效性,助力审判质效迈上新台阶。人民陪审员应时刻为自己的头脑充电,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提高自身法律职业素养和履职尽责能力,将学习成果应用于审判实践,将自己培养成为既懂法律知识、又深谙社情区情的人,时刻保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提高自律水平,遵守庭审规范和各项法律法规,不接受请托送礼、不过问无关案件,不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用廉洁之心捍卫法律公平正义,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群众监督,用慎独之心彰显司法权威。人民陪审员在成为一名优秀裁判员的同时也要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普法宣传员,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平安建设、提升“两率一度”工作措施,带到身边亲朋好友中间,送到基层群众中去,让各界人士拥有更多司法获得感和安全感,营造人人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是人民法院的应尽职责。为此,人民法院应对人民陪审员进行科学管理,制定履职培训方案,完善培训机制,借助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座谈会、讲座授课等形式,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确保能够胜任岗位职责。人民法院应注重沟通协调,加强与人民陪审员所属单位的联系,争取社会对陪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解决人民陪审员参审后顾之忧。人民法院应制定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奖惩和退出机制,建立业绩档案,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高效履职,确保管理工作科学规范有序。人民法院在审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时,应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让更多的人民陪审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是否采信独立发表意见,使案件审判更加公开、透明,通过对案件事实的客观认定,正确适用法律,营造良好的社会主义法治环境,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杨智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