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法治与技术双轮驱动
2020-04-19 11:01: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学安
 

  净化网络环境,让青少年远离互联网不良信息侵害,离不开法律规制和技术隔离双轮驱动。

  前不久,媒体对“芽苗论坛”“次元公馆”等多家涉儿童色情信息网站存在大量会员的现象进行了报道。经核查,这些网站均为境外网站。

  此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该《规定》是我国在网络生态治理方面制定的首部综合性专门立法,专款专项要求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和内容服务平台,要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获得违法和不良信息。业内人士称,这不但标志着我国在网络生态治理方面有法可依,而且还会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随着网络技术发展,青少年儿童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在网络带来海量信息的同时,不良内容成为影响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主要隐患。互联网是新兴事物,如何帮助青少年合理健康使用互联网,是全社会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网络已经成为青少年获取知识、开阔视野、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但网络也是把双刃剑,给青少年的学生和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网络上充斥着大量垃圾信息,如网络暴力、谣言、色情信息等,给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大量的负面影响。

  目前,青少年“无限制”、“零门槛”地使用网络,大量不合时宜的内容均没有和青少年进行分割,这对青少年的影响不言而喻。全社会要共同负起责任,相关治理时刻不能松懈,才能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保障他们健康上网。

  净化网络环境,让青少年远离互联网不良信息侵害,离不开法律规制和技术隔离双轮驱动。一方面,建立完善青少年信息安全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虽然现行网络安全法特别增加了未成年人保护专款第13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但相关法律责任条文并不明确,需要细化法律条文,同时,加大网络执法力度,坚决取缔、关停传播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等内容的网站,整顿不良网络游戏,严肃追究不良信息链接的网站平台管理者责任;另一方面,确保青少年远离网络非法侵害和不良信息侵袭;互联网企业建立安全防护和内容过滤机制,主动筛查安全隐患和不良信息,建立年龄审核机制,不为青少年提供超出年龄范围的互联网内容,开发上网保护工具,提供针对青少年信息安全的技术支持,并力争形成全行业遵守的标准,构建良好的青少年信息安全环境。

  毋庸讳言,保护青少年儿童网络使用权益,满足其学习、生活和社会交往需要,既有利于他们成长,又有利于互联网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要充分利用好互联网技术,创新互联网应用,更好确保青少年在网络环境下全面健康地成长。社会各界都应同心协力,采取必要措施,履行保护青少年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除了加强网络法治建设,实行网络实名制,安装绿色隔离软件,采用技术手段控制上网时间等。还应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引导鼓励互联网内容提供者推出更多适合青少年需要、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内容和参与方式,开发更多促进青少年儿童全面发展的优质应用和优质服务,为青少年儿童撑起一把保护伞,让孩子远离网络不良信息的侵害。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