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宣传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的几点体会
2020-11-04 10:16: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兆法
 

党组高度重视。河南高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党组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系列要求,坚持把镜头聚焦基层、把话筒对准法官。去年以来,突出宣传了兰考法院等29个先进集体和李俊峰等67名优秀法官。李庆军同志去世后,省法院党组敏锐洞察其身上蕴含的崇高精神和可贵品质,决定作为重大先进典型进行策划宣传,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宣传推介工作,胡道才院长6次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具体部署挖掘先进事迹、提炼精神实质、深度宣传报道等工作,使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宣传不断深入。

深入挖掘总结。典型宣传关键在于提炼出时代内涵、总结出鲜明特质。我们3次组织召开省法院机关干警座谈会,15次到李庆军家中、律师事务所和学校等地走访亲朋好友、律师当事人和老师同学140多人,查阅李庆军同志办理的案件卷宗,挖掘整理出事迹材料8.5万多字;组织人员通读李庆军生前19本日记,摘录5000多字的闪光片段。通过同事、亲友、律师、当事人讲述“眼中的李庆军”,全面立体总结出不向领导提要求、不给同事朋友找麻烦、不要当事人好处的“三不法官”、生命不息办案不止的“愚公法官”、不办案就没有价值的“敬业法官”、法律面前无例外的“耿直法官”等先进特质,还原出李庆军平凡亦伟大、可敬亦可学的真实画像,立起了新时代法院人的精神符号和道德标杆,引发了无数人思想和精神上的共鸣。

精心组织策划。典型宣传策划贵在从时度效着力、体现时度效要求。我们坚持因势而谋、顺势而为、借势而上。首先是全省法院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我们两次下发学习通知,持续开展立足本职、争当先进系列学习活动,确保“墙内开花墙内香”。其次是乘势发力,借助最高法院和河南省委联合召开追授荣誉称号表彰大会、中央政法委下发学习《决定》等契机,协调省内媒体及中央驻豫媒体,先后组织6轮大规模集中宣传,一步一步将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推向全国。第三是组建先进事迹报告团,先后在最高法院、河南省人民会堂以及西南政法大学等作报告9场,场场反响强烈,推动学习宣传活动有高度、有深度、有影响。

依靠上级支持。李庆军重大先进典型宣传最根本的得益于最高法院、河南省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河南省委王国生书记就学习宣传李庆军先进事迹做出批示,并在追授大会上作重要讲话。最高法院新闻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先后2次组织十多家中央媒体进行深度采访,人民日报、新华社等权威媒体于9月1日至2日集中深度报道,央视《新闻联播》用时3分36秒播出“坚守初心的模范法官李庆军”,全国法院自媒体同步推送,中宣部新闻局、河南省委宣传部3次向媒体下发宣传通知,逐步将李庆军先进事迹宣传做大做强。

(作者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