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湖北法院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023-01-15 08:33: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蔡蕾
 

  旗 帜

  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摘自党的二十大报告

  新目标激荡人心,新征程催人奋进。

  湖北法院以深学、细悟、笃行,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用新思想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的思想根基,不断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向深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机关干部理论夜学、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培训班等,积极开展讨论交流,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中科院院士窦贤康,为全省法院干警作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辅导报告。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带头在各种会议和学习班作讲话和专题辅导报告,不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走深走实。

  全省法院干警表示,要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投身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深感生逢其时,重任在肩!”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湖北高院三级高级法官徐艺说:“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作为价值追求,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贡献力量。”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小红说:“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我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教诲和党中央的部署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湖北法院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立足审判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机制,化身司法“店小二”,以良好工作成效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为优化营商环境,从2020年起,湖北高院创设“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客观评估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根据评估结果依法选择适当的办案时机、手段、方法,尽可能把司法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该制度写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推广到行政执法领域全面试行。通过建立“涉企案件监管中心”,推动评估制度嵌入审判管理流程,实现制度的案件化、程序化、规范化、信息化,全省法院涉企案件在线评估率达到91.67%。

  湖北法院开展“全面提高审判执行效率”专项活动,出台“十条举措”,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2022年全省法院涉企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提高到98.1%,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同比下降6.18天。“经过两年多探索,我们优化流程、健全机制,让更多企业感受到司法温度。”湖北高院副院长李群星说。


大法官访谈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游劝荣

  党的二十大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确立了行动指南,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机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主动融入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新理论引领新发展。要深刻理解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牢记自身政治属性,牢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决策部署履职尽责,自觉在大局中定位司法、谋划司法、推进司法,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各领域各环节。

  二是坚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新作为打造新格局。必须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履职,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必须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切实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勇于跟司法领域顽瘴痼疾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必须加强有质量的制度建设,切实把审判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增强科技应用能力,创新审判管理和诉讼服务模式;必须着眼长远,突破地域、层级、条块限制,加强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必须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把人力、物力、财力更多地投向基层,夯实审判事业发展的基础。

  三是坚持高标准队伍建设,以新提升塑造新面貌。湖北法院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将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要常抓能力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健全年轻化、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选树模范法官和先进典型,不断提升人民法院队伍适应新时代新征程的履职能力水平。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