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滦南:法庭携手网格员化解“拒养”纠纷
2023-06-20 15:31: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方式却会因离婚而发生变化。实践中,离婚时“争养”的比较多,并以此作为离婚的前提条件;但是也会遇到把直接抚养子女作为“包袱”或再婚的障碍,都不愿抚养,甚至“推养”子女。

  近日,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司各庄人民法庭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尊重当事人离婚意愿的前提下,调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最大限度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原告向滦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在诉前调解阶段,法庭曾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希望双方能够重归于好,但原告态度坚决,坚持离婚并拒绝抚养孩子。本着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承办法官尝试在最大限度保护好儿童权益的前提下,调解双方离婚,被告也表示其能接受离婚,但无法接受自己抚养孩子。因原被告双方均不愿抚养孩子,致使案件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为打开案件突破口,法庭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召集了当事人及其亲友、村委会网格员和双方代理人通过做调解工作,向双方释明,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律义务,逐步缩小双方差距,引导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阐述各自的压力和心结,唤起双方对彼此难处的理解。同时,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规定,并从伦理、道德等方面进行说服教育,敦促双方正视和妥善安排孩子的抚养问题,尽到做父母的责任。

  通过共同调解,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就孩子抚养问题当庭达成共识,孩子由父亲抚养,母亲承担抚养费,并表示双方虽然分开了,但定会继续承担为人父母的责任,共同抚养儿子成人。

  至此,在法庭和网格员的共同努力下,这起离婚纠纷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