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青原区:房产被查封贷款受阻 失信人立即结清欠款
2024-03-19 11:07: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肖满苹 李浩博
 

  “法官,你们查封了我的房产,现在没办法贷款,我把剩下的钱还掉,请帮我解封”陈某焦急的说道。2024年3月18日早上,隐身不见的陈某主动来到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将拖欠韩某的货款6.5万元付清,一起拖欠三年之久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据悉,陈某在吉安市青原区从事板材加工,2020年2月,经营所需,向韩某购买五车板条,陈某仅支付部分货款。2021年2月,双方经结算,陈某尚欠韩某货款24.9万元出具欠条一张。后韩某多次催促未还,诉至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经调解陈某限时清偿韩某货款24.9万元。

  调解生效后,陈某支付了货款5.3万元,剩余14.6万元仍未履行。2023年8月,韩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对陈某名下的财产进行调查,调查发现陈某名下有房产一处,法官立即对陈某名下的房产进行查封并冻结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微信账户。同时,通过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责令其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2023年9月,陈某在发现其账户被冻结后,找到执行法官,希望给予宽限期。经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货款7.6万元,陈某承诺7万元剩余款项在2023年12月30日前付清。协议达成后,韩某申请对陈某银行账户、房产等进行解除冻结、查封。

  和解协议履行期限到期后,陈某再次违约且不接电话。为督促陈某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再次查封陈某名下的房产、冻结其账户。

  果然,查封、冻结再次发挥威力。陈某因经营所需近日将其名下房产进行抵押,在办理贷款手续时发现房产被查封,为了办理贷款,陈某终于现身法院处理案件。2024年3月18日,经调解,陈某一次性支付韩某货款6.5万元,剩余款项韩某自愿放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办理结案手续后,法官立即解除对陈某房产、银行账户的查封,至此,案件矛盾顺利化解。

责任编辑:张婧